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买房子交了购房预付款可以退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买房子交了购房预付款可以退吗?购房的预付款可以退,因为国家规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的误差比,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选择退房的,开发商应在买受人提出退房30日之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退还,并同时支付已付房款的利息。买受人选择不退房的,面积误差比在3%之内的,房款返还买受人,超过3%的部门双倍返还。所以完全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退钱,并要求支付利息。二、如何避免买房房预付款的风险?1、不可盲目交纳预付款在商品房交易中,消费者常常被开发商要求签订“认购书”、“订购书”或“订购协议”之类的“认购协议”?这种格式合同就消费者所选的房屋位置、面积、单价、付款方式等项目进行了约定,其核心是要求消费者必须交纳少则千元多则万元的预付款,并限定在短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这种预付款有的称为“定金”,有的称为“订金”、“认购金”,还有的称为“保证金”、“诚意金”等等。一些消费者在未分清“定金”还是“订金”的情况下就仓促交付,后因种种原因要放弃购买时却无法得到退款。一段时间以来,各地消协不断接到与预付款有关的消费纠纷,近日福建省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要分清各种名目的预付款,特别是在商品房等大宗消费中千万不要盲目交纳预付款。2、“预付款”里有沟壑名目繁多的“预付款”各有什么功能呢?“预付款”的性质各不相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七条中明确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定金属于罚金,具有担保履约的性质。提醒消费者,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数额和交付期限。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商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若双方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具有担保履行的作用,也能证明合同的成立。给付方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订金”、“认购金”、“预付款”、“诚意金”等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一般情况下,以这些名目交付的钱款被视作“预付款”。它只是一种支付手段,“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但如果消费者超过约定的期限以后违约,这些钱款就将作为对商家损失的赔偿,不再退还给付方。“定金及其他性质的款项都要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定金的书面约定在无重大误解、欺诈、显失公平、胁迫等并且不违背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法律效力。”3、“定金”可有条件退还一旦陷入了“定金”陷阱,消费者就没有回旋余地了吗?如果购房者交付的是“担保金”、“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预付款款项,而没有约定定金性质,同时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发生纠纷时开发商应退还所收全部款项。据介绍,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认为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向经营者讨回定金。第一,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那么,双方约定的购房定金无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购房定金退还问题,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第二,开发商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开发商则要承担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财产损失。第三,对于显失公平的格式合同条款内容,购房者则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撤销该约定,要求开发商退还所付定金。一般来说,购房预付款的返还情况都是较少的,因为买方与卖方之间在交纳购房预付款之前都是签订了预售合同的,而在合同订立后,卖方在交房给卖方时,一般交付的房屋都不会出现与双方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差别过大,双方的交易过程都基本能正常进行。
  
  
  


·交通肇事追尾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追尾逃逸怎么处罚(一)不构成犯罪的。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


·开车在外,如果每个司机都能够严格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话
      开车在外,如果每个司机都能够严格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话,那么一定可以从很大程度上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我国的道路交通法规当中规定,严禁司机酒驾醉驾,并且目前醉驾已经属于刑事侦办案件了。在下文当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河南南阳醉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河南南阳醉驾标准是怎么规...


·社会抚养费交多少未婚的?
      社会抚养费交多少未婚的? 各地处罚的标准不一样,详询当地计生等部门。 例如:《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这样规定的: 第四十二条 对计划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双方,分别按下列规定一次性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一)虽够法定婚龄但未登记结婚而生育的,按本人9个月收入的...


·端午发生事车祸如何预防?
      端午发生事车祸如何预防? 一、端午节预防车祸发生要重点管控路段: 1、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衔接路段; 2、交通流量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国、省道; 3、重点旅游景区周边的道路; 4、隧道、桥梁、危化品车通行线路; 5、商业繁华区域街道。 二、端午节预防车祸发生要重点管控车辆...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


·一、交通事故对方要求赔误工费时需要提供怎么材料?
      一、交通事故对方要求赔误工费时需要提供怎么材料? 交通事故对方要求赔误工费时需要提供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根据交通事故受伤情况的不同,受害者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撞车交强险赔偿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撞车交强险赔偿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如今您应该不会不知道在买汽车的时候是必须要购买交强险的这样的一个常识的吧,所以汽车交强险跟其他商业保险的最大的差别就在于是国家通过法律制度作保障的,这一点跟汽车交强险在社会生活当中所体现出来的一些管理职能有着很大的关系,但是交强险不是承担无限额...


·逾期交房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延期交房
      购房人如果能够顺顺利利地购买到心仪的房产自然是最好,但是如果因种种原因而发生了纠纷,购房者就要想办法解决,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比如,如果因开发商违约而发生了逾期交房纠纷如何处理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的具体解答。 一、逾期交房纠纷如何处理 交付房屋是出卖人主要义务,迟延履行主要义务...


·在对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通常会先由公安交警部门
      在对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通常会先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然后当事人根据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来进行赔偿。那要是此时交通事故无过错的话,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无过错如何处理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如有以下情形,无需负任何责任...


·车主开车撞死人怎么赔偿?
      开车撞死人怎么赔偿?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


·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几个月驾驶证
      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几个月驾驶证 暂扣6个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