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怎么进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怎么进行
  
  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在询问证人的时候应该个别进行,告知证人应当如实的提供证据,并对叙述制作笔录。
  
  二、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
  
  1、询问证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证人调查了解案件情况的一种侦查行为。询问证人有助于侦查人员发现、收集证据和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查获犯罪嫌疑人,揭露、证实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所谓证人,就是指凡知道案件情况而被通知到案作证的人,但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六机关实施规定》第17条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5、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6、询问证人,一般应先让证人就他所知道的情况作连续的详细叙述,并问明所叙述的事实的来源,然后根据其叙述结合案件中应当判明的事实和有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回答。
  
  7、对证人的叙述,应当制作笔录,交证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
  
  三、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
  
  第九十七条 (询问证人的地点和方式)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六机关实施规定》第17条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进行,不得另行指定其他地点。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应当及时询问证人,并且告知证人履行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人民检察院应当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并为他们保守秘密。除特殊情况外,人民检察院可以吸收证人协助调查。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五十八条 询问证人,应当由检察人员进行。询问的时候,检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五十九条 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住处进行,检察人员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的询问证人通知书和工作证。必要时,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 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并应当向证人、被害人出示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或者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 询问中,涉及证人、被害人的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综上所述,在刑事案件当中的询问程序规定了证人是不能少于两个人的,而且必须要按照规定的方法来进行,而且对于证人必须要是成年人,如果是未成年人的情况需要有监护人陪同,逐一进行询问,不能有串供的情况。
  
  


·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分几种?
      在公安机关、检察院侦办刑事案件过程中,经常遇到相关证据缺少的情况。对于模糊不清的证据材料,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鉴定意见也可以当做证据使用,对侦办案件有很大帮助。那么,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分几种?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一、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分几种?...


·认罪悔罪刑法是怎么说的?
      接到群众报案,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展开抓捕。等落实好证据,查明犯罪事实后,检察院发起诉讼。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会参考很多因素做出量刑,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那么,认罪悔罪刑法是怎么说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认罪悔罪刑法是怎么说的? 《刑法》...


·组织传销罪量刑最高是几年
      一、组织传销罪量刑最高是几年?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


·职务犯罪分几类 职务犯罪可以划分为哪些
      职务犯罪分几类(一)职务便利类犯罪:1、该类犯罪是企业高管职务犯罪中危险性最高,也是数量最高发的犯罪,其客观上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自我交易、侵犯公司的商业机会等多种形式;2、为个人、朋友或其他第三方获取非法的利益。此类犯罪是为个人利益而使用职权,而职权的本来使命是为公司和股东...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怎么处罚教唆者?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怎么处罚教唆者?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教唆犯出于故意实施了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主犯能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罪中犯罪嫌疑人如果有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就要区分主犯和从犯,而主犯的刑罚相对于从犯来讲就要重一些。但是人们也非常的关心如果构成寻衅滋事罪主犯能判缓刑吗?这个问题,我们为您解答。 一、寻衅滋事罪主犯能判缓刑吗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


·非法经营罪退回侦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退回侦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非法经营罪退回侦查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条文规定,包括198条和200条,退回补侦查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和第200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


·刑事拘留押在看守所的最长时间为多久?
      刑事拘留押在看守所的最长时间为多久?最长的时间为37天。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3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以延长至30天,即最长时间是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


·遗弃罪的是怎样认定的?
      遗弃罪的是怎样认定的? (一)与虐待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 而虐待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


·诈骗罪辩护词范文
      诈骗罪辩护词范文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的一审辩护人,依法参加本案的审判活动。辩护人认真地研究了一审判决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


·故意毁坏财物罪公然毁坏是怎么认定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公然毁坏是怎么认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公然毁坏的认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多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会被以刑法275条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罚金。二、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是多少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