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多少年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多少年
  
  一、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多少年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三)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五)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七)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八)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增加有期徒刑一年。具有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一)致人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轻伤15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五年;同时具有两个情形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情节严重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一)致人死亡7人以上,或者重伤15人以上,或者轻伤30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二年。
  
  前款人员犯玩忽职守罪,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八年;同时具有两个情形的,为有期徒刑九年;情节严重的,为有期徒刑十年。
  
  二、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
  
  因工作失误往往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这一点上与本罪相同之处。但两者有严格的区别:
  
  (一)客观行为特征不同。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玩忽职守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
  
  (二)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较差,缺乏工作经验,因而计划不周,措施不当,方法不对,以致在积极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玩忽职守罪,则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严重官僚主义,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等行为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在当前经济改革,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实践过程中,出现一些失误,造成某些严重的损失是难免的,这主要是总结经验教训的问题,必须与玩忽职守罪严格区别开来。但对于那些在国家法律政策不允许的情况下,借口改革,盲目决策,管理混乱,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绝不能以工作失误来蒙混过关,逃避罪责。
  
  法律中要求,故意不能构成玩忽职守罪,因而本罪只能有过失构成。而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行为,同时要求必须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那么才有可能按照玩忽职守罪来定罪论处。所以,并非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有玩忽职守的行为,就一定会认定构成本罪。
  
  


·对于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


·未成年犯罪五以上会有案底吗
      有案底。《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第四条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也即: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准确地说应是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刑法》第一百条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


·一般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一般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盗窃罪既遂与未遂怎么认定
      在盗窃犯罪当中也是有未遂与既遂状态之分的,而在不同的状态下对行为人的处罚显然是不同的,但在此之前需要先进行认定。那么盗窃罪既遂与未遂怎么认定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准确认定盗窃的既遂与未遂,主要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应考虑被害人对财物的控制权范围: 考虑被害人对财物的控制权范围是...


·不知道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办
      不知道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办 一、不知道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怎么办? 只有销售伪劣产品做法的,做法人须明知所销售的是伪劣产品方能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明知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知道确实是伪劣产品;二是知道可能是伪劣产品。如果销售者确实不知道是伪劣产品而加以销售的,不能评销售伪劣产品...


·根据刑诉法规定拘役是否可适用缓刑?
      根据刑诉法规定拘役是否可适用缓刑?根据刑诉法规定拘役是可适用缓刑的,法律中规定适用缓刑的对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


·一、醉驾抽血209能否被判处缓刑?
      一、醉驾抽血209能否被判处缓刑? 醉驾抽血209是不能被判处缓刑的。因为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0毫克/100毫升,属于从重处罚情节,是不能判处缓刑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驾...


·犯罪中止如何量刑 犯罪中止怎么认定
      就刑事犯罪的形态来看,分为了中止、未遂以及既遂,在不同的情况下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不一样。因此对犯罪形态的认定也是很重要的。那其中要是认定属于犯罪中止的话,那法律中规定犯罪中止如何量刑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犯罪中止怎么认定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


·未满18岁可以刑事拘留吗?
      未满18岁可以刑事拘留吗只要是年满十四周岁就可以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规定:《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醉驾撞死人判刑是怎样的
      醉驾撞死人判刑是怎样的 ...


·贩毒300克以上判刑几年
      贩毒300克以上判刑几年贩卖毒品300克会判处多少年,要依据毒品的类型而定,如果是海洛因等毒品的,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