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讯逼供的证明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当下的法治社会,仍然有很多人冒天下之大不韪,喜欢做一些违背社会道德,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有一些性质恶劣的案件发生,甚至有一些刑讯逼供的行为。那么一旦遇到此类事情,怎么才能证明受害人受到了刑讯逼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刑讯逼供的证明的相关内容。
  
  一、刑讯逼供的含义
  
  根据刑法第247条规定,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及其辅助人员,使用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疲劳战等方式,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或证人证言的行为。
  
  二、刑讯逼供的证明
  
  (一)证明标准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刑讯逼供的手段、方法、后果的证明,达到排他性的程度,对犯罪嫌疑人意图逼取口供的证明,达到内心确信的程度,现有证据能够形成锁链。
  
  (二)举证责任
  
  在刑讯逼供案件中,应当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当“被害人”、证人提供初步的证据后,公安机关应当对讯问行为的合法性、客观性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推定他们受到刑讯逼供。
  
  (三)对犯罪主体的证明
  
  1、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证明
  
  证明刑事责任年龄的证据主要有户籍证明、身份证等,只要以上有一证据查证属实,即可证明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年龄。
  
  2、对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
  
  只要犯罪嫌疑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就认为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3、对涉案民警身份的证明
  
  证明涉案民警身份的证据主要是工作证、警官证、任命书、证人证言,只要以上有一证据查证属实,即可证明涉案民警的身份。
  
  (四)对犯罪主客观方面的证明
  
  证明犯罪主客观方面的方法主要是勘验检查、调取监控资料、扣押书证、物证、鉴定、询问被害人、讯问涉案民警、推定等。
  
  1、勘验检查
  
  (1)对讯问现场勘验检查,以证明是否安装录音录像设备,录音录像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2)对讯问现场勘验检查,以证明是否存在与审讯无关的物品,扣押可能用来刑讯逼供的物品,如,啤酒瓶、鞭炮、老式电话机等。
  
  2、扣押书证、物证
  
  (1)扣押涉案民警的通信工具、调取通话清单、短信,以证明其如何掩盖罪行;
  
  (2)扣押审讯现场中可能被用于刑讯逼供的物品,如,啤酒瓶、老式电话机、辣椒水等物品,以证明犯罪手段;
  
  (3)扣押犯罪嫌疑人进出看守所的体检证明,以证明其身体是否健康;
  
  (4)调取审讯笔录,以查证审讯的持续时间、地点、参与人、笔录是否完整、有无涂改、当事人是否签字等情况,以证明讯问是否合法。
  
  3、调取监控资料
  
  (1)不少地方的公安机关规定在大要案中,讯问时必须录音录像,但侦查人员往往以各种理由不提供录音录像。所以,在必须录音录像的案件中,如果侦查机关不能提供完整的录音录像,推定存在刑讯逼供;
  
  (2)调取犯罪嫌疑人进出看守所的监控资料,通过前后对比,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受到刑讯逼供。
  
  4、推定1
  
  (1)推定在死亡案件中的运用
  
  ①根据尸体上的伤痕状况推定
  
  如果在“被害人”身上发现不可能自己形成的伤痕,可以推定其受到刑讯逼供。其次,从死者伤痕的形状推断犯罪工具,如果“被害人”不可能接触到这些工具,推定其受到了刑讯逼供。
  
  ②根据死者的身体状况推定
  
  如果“被害人”身体状况很好,到了讯问机关时间不久,就发生伤亡事件,推定其受到刑讯逼供。
  
  ③根据涉嫌警察的一贯表现推定
  
  刑讯逼供是职业犯罪,具有习惯性。一个有刑讯逼供历史的人,如果在他审讯中“被害人”死亡,死者身上又发现非正常的伤痕,推定警察有刑讯逼供的嫌疑。2
  
  (2)推定在伤残案件中运用
  
  ①“被害人”羁押前无伤史
  
  “被害人”在进入看守所时身体表面无伤痕,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身体伤痕累累,推定受到刑讯逼供。
  
  ②“被害人”身上留有伤痕
  
  由于犯罪嫌疑人是活的证据,加上身体上的伤痕,可以推定存在刑讯逼供。
  
  ③“被害人”自认有罪,但真正罪犯另有其人
  
  如果“被害人”曾经供认有罪,后来证明案件判错了,推定其受到刑讯逼供。3
  
  (3)推定在无伤亡案件中运用
  
  人体具有自动康复性,“被害人”所受外伤经过一段时间会自然康复,证明侦查部门有无刑讯逼供的难度很大。但如果具备以下事实,可以谨慎地推定存在刑讯逼供:
  
  ①“被害人”自认有罪,但真凶另有其人
  
  如果“被害人”精神正常,在讯问中承认杀人等重罪,实际上真凶另有其人,推定其受到刑讯逼供。
  
  ②在审讯现场扣押到不该出现的物品
  
  在讯问现场扣押到不该出现的物品,如,辣椒水、啤酒瓶等,可推定“被害人”受到刑讯逼供。4
  
  5、鉴定
  
  对“被害人”人身伤害鉴定,以证明其伤亡原因或伤亡等级。
  
  6、询问“被害人”
  
  (1)身体是否健康,有无疾病,何时、何地成为犯罪嫌疑人的,涉案的罪名;
  
  (2)审讯的地点是否在看守所,有无律师参与,休息时间是否得到保证,以证明“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是否得到保障;
  
  (3)侦查人员刑讯逼供的手段、方法、时间、地点,是否造成自己身体伤害,有何证据,以证明犯罪行为;
  
  (4)被羁押在哪一个监室,同监室的人数,姓名,他们是否知道自己被刑讯逼供,侦查人员是否指使其他犯罪嫌疑人虐待自己,以证明犯罪行为;
  
  (5)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是否立即被送到看守所,进出看守所是否体检,以证明其原先的身体状况;
  
  (6)审讯时,侦查人员是否告知自己的诉讼权利,是否录音录像,以证明讯问行为是否合法。
  
  7、讯问涉案民警
  
  (1)“被害人”涉嫌何种罪名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强制措施的名称,是否在法定地点讯问“被害人”,以证明涉案民警有无刑讯逼供的意图;
  
  (2)有无告知“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告知行为是否记录,有无允许“被害人”会见律师,以证明“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是否得到保障;
  
  (3)参与审讯侦查人员的人数,各自的职务、审讯持续的时间,何时成功地侦破案件,以证明讯问行为是否违法;
  
  (4)审讯此类案件是否应当录音录像,审讯室是否安装录音录像的设备,录音录像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没有录音录像的原因,以证明讯问行为是否合法;
  
  (5)刑讯逼供的方法、手段,何人致“被害人”伤亡的,案发后是否掩饰罪行,以证明犯罪行为、犯罪结果。
  
  (五)对有关量刑情节的证明
  
  1、对刑讯逼供的手段是否恶劣,动机是否卑劣的证明,证据主要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扣押的书证、物证;
  
  2、对刑讯逼供是否造成冤假错案的证明,证据主要有证人证言、法院的判决、被害人陈述等;
  
  3、对刑讯逼供是否造成他人伤亡等后果的证明,证据主要有证言、鉴定意见;
  
  4、对涉案民警有无投案自首、检举揭发、立功的证明,证据主要有证人证言、侦查机关的记录。
  
  (六)补强证据
  
  1、涉案民警主张“被害人”伤亡是其身体原因造成的,侦查机关应当补强证明,证据包括:
  
  (1)证人证言,证明“被害人”身体状况良好;
  
  (2)看守所的体检证明,证明“被害人”身体良好;
  
  (3)往病史,证明“被害人”未患有突发性急病。
  
  2、证人改变证言,侦查机关应当补强证明,证据包括:
  
  (1)知情者证言,证明证人受到威胁或收买;
  
  (2)录音录像,证明证人当初的陈述具有客观性、合法性。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刑讯逼供的证明的相关内容。受害人如果被刑讯逼供了,相关的证明包括了现场勘查的结果,书证、物证、体检证明、笔录、监控等等,都可以作为刑讯逼供的证明。其中还有一些补强的证据,也可以参考进来。


·犯罪分子得了甲亢能否关押?
      犯罪分子得了甲亢能否关押?可以监外执行,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侵占罪如何量刑,怎么处罚侵占罪
      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占为己有,在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时,可能涉嫌构成侵占罪。可以说,“数额较大”是认定侵占罪与非罪的分水岭。那么,数额较大到底指多少钱呢?而要是构成了犯罪的话,那么法律规定的侵占罪如何量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侵占罪指什么 (一)侵占...


·滥伐林木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追诉标准,其实也就是针对每一个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而这也是区分一般民事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关键所在。今天,我们具体来说一说滥伐林木罪追诉标准的内容。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滥伐林木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1987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


·环保违法行政拘留实施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环保违法行政拘留实施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环境保护是我国步入21世纪后无法绕开的话题,环境保护不只关乎我国的发展,还关乎到全世界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也是十分详尽和严苛的。有网友提问环保违法行政拘留实施办法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本站我们为您解答。 行政主管部门...


·诈骗罪减刑条件都有哪些 哪些罪犯会被限制减刑
      有些犯诈骗罪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也想要为自己争取减刑,这样可以少坐一段时间的牢。于是就会问诈骗罪减刑条件有哪些,但其实我国法律中对罪犯的减刑条件规定都是一样的,此时没有区分实际构成的犯罪。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减刑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诈骗罪减刑条件都有哪些 减刑是刑法规定的刑...


·《刑法修正案八》虚开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刑法修正案八》对虚开普通发票罪的规定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广东省赌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我们过年的时候往往都喜欢很多人一起打麻将,有的时候会有玩钱的现象发生,对于这种现象有的时候可能会触碰到我们国家的赌博罪的。其实各地区的赌博罪量刑都有可能不同,广东省赌博罪的量刑一般都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么广东省赌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广东省赌博罪立案标准与量刑...


·聚众斗殴罪轻伤的鉴定标准
      聚众斗殴行为是严重的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在聚众斗殴的行为之中很容易给对方造成伤害。当在聚众斗殴行为之中给对方造成了轻伤,那么聚众斗殴罪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轻伤的鉴定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以医学和法...


·刑法中如何计算偷税的罚金
      刑法中如何计算偷税的罚金?1、刑法中没有规定如何计算偷税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刑法扰乱法庭秩序罪有哪些行为?
      刑法扰乱法庭秩序罪,依据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对于携带器械还债有毒有害物质以及传染病源进入法庭,哄闹,冲击法庭,侮辱殴打法庭工作人员,毁坏损坏司法文书的行为,属于扰乱法庭执行罪,刑法规定对行为人应当进行分层处罚,对于一般性质的可以罚款,拘留。 哪些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会受到处罚 ...


·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诈骗罪是针对财产的犯罪,人身危害性较小。实践中诈骗行为常常与一般民事纠纷相混淆,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一旦司法机关认定行为人构成诈骗罪怎样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