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划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贷款买房是当下买房的一种趋势,贷款买房首付给多少就成了很多人的问题,对于很多有具备一点金融知识的人来说就算自己可以有能力全款买房也会选择贷款买房那么到底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划算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一、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划算
  购房者最好能申请到70%至80%的抵押贷款,因为在某种程度上,贷款愈多愈好,首期愈少愈好,当然这一切都应控制在购房者的负债能力之内。首期付款额低,就意味着合同期内每一期的付款额高,特别是利息负担会多一些,但购房者将有多余的资金用于改善其生活品质和其他投资。因为其他投资的收益有不少项目都高于贷款利率,所以选择较低的首期付款额为好。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银行对首付比例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人民银行会规定房贷首付的比例,比如首次使用公积金,如果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房屋总价的20%;若公积金贷款购房面积大于90平米的,最低首付含30%及以上。
  但在具体操作上,银行对限购城市和非限购城市的规定会有所差异,银行和银行之间也会有所不同。
  就拿在北京、上海购买首套房为例,一般首付要求最低为3成,这就无形中调高了买房门槛,达到限购的目的。
  与此不同的是,像在天津等多数二线城市,楼市与前者比较,相对来说没有那么火爆,所以首付的要求比较宽。
  另外,根据去年刚推出“9·30”新政,规定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这又给广大购房者带来了方便。
  除此之外,对于首次购房,各地银行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比如有的银行会要求购房者必须是以前没有过买房贷款记录,又或者是名下没有房子的人群,亦或是有房贷但已结清的客户。
  三、影响房贷首付比例的因素
  房贷首付多少,其实并不是完全由我们自己决定。当你还在纠结首付付多少的时候,殊不知银行也在考察你的具体情况,确定最终的首付比例呢!
  一般从银行的风控角度看,如何在万千房贷客户中筛选出高质量人群是调整自家银行贷款政策的重要目的。说白了,银行会具体根据购房者自身的征信、经济能力等灵活调整房贷首付的比例,从而达到风险可控、安全放贷的目的。
  1、个人征信影响首付比例
  这个问题其实很好理解,只要和贷款有关,征信必然发挥作用,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具体的,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客户小A收入稳定,名下没有房子,这次他想申请房贷,本以为按照政策规定他只需3成首付,可谁想就因为他之前有过信用卡逾期还款的记录,银行因此判定他的征信有问题,虽然问题不是很严重,但出于风险考虑,银行还是相应地拔高了他的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成变为4成,因此原本计划也随之被打乱。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不良征信影响房贷首付的例子,值得我们引以为鉴。
  2、客户自身经济能力以及还款计划影响首付
  如果说前者是以外界原因为导向而决定的首付比例,那么客户自身的经济能力则属于内因。有些客户自身征信不错,可以享受政策规定的最低首付,但他自身经济能力比较强,更偏向于首付多交一点,还能享受银行的优惠利率。所以银行在面对这类客户的时候,在综合考虑其经济实力、征信等情况下,一般会根据他的意向做决定,并给予他最低8.3折的利率优惠。
  和这类客户不同的是,另一类客户则认为贷国家的钱,贷越久越多越划算。比如新人,会考虑到之后结婚、生子、买车等计划,所以这类人更青睐于低首付。
  可见,客户自身的经济能力和未来计划对首付的影响不容小觑。
  综上所述,首付多少是由多方面决定的。
  银行想因此挖掘优质客户,购房者又想找到最划算的贷款方案,其实双方心里都有一杆秤,但最终都取决于国家政策和贷款人自身的一些原因。
  对于经济比较宽裕的人来说,在进行贷款买房的时候,首付最好是越少越划算,因为可以将,其余的钱去进行投资,我们知道贷款,那些其实是比较低的,这时候就可以利用其他的钱去投资,创造更大的价值。以上就算关于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划算的全部内容,


·一、疫情房租怎么算?
      一、疫情房租怎么算?可协商减免租金或解约,部分地区因政策管制导致无法开业,可以援引情势变更条款免除或减轻承租方的租金等,如果非政策管制地区,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共同分担损失。建议承租方与出租方协商解决。受疫情影响,有些房屋承租者,特别是外地务工者无法正常返还务工所在地使用已承租的房...


·父母为子女买房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父母为子女买房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进行?父母为子女买房离婚财产分割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平等分割。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


·一、对企业来讲发生疫情房租怎么办?
      一、对企业来讲发生疫情房租怎么办?疫情期间企业房租问题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析,在民商事活动中,各方处于平等、自主的主体地位,才能保证交易的平等。因此,直接从法律层面强制规定出租方必须减免承租方租金,不符合逻辑与情理。在诉讼实践中,法院是否支持承租方减免租金的主张,也非一概而论...


·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在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买房合同中更是如此。那么,只有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呢?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是否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违约金应占合同总...


·婚前房产配偶有继承权吗?
      婚前房产配偶有继承权吗? ?一、婚前房产配偶有继承权吗? 1、婚前房产属于配偶个人财产,如果离婚,此房产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不参与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但如果配偶过世,配偶的另一方属于第一继承人,充分拥有继承权。 2、虽然房子是婚前的,但是丈夫死后该房产就属于遗产,妻子有...


·男方出轨离婚房子分配会如何判决?
      男方出轨离婚房子分配会怎样判决呢?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通常证明外遇的证据有很多,但是和老百姓理解的并不一样,可能当事人亲眼看见,但法院没有看见,律师业没有看见,因此单...


·个人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个人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产权证要齐全 买房子一定要看开发商的证件是否齐全,证件不全的房子不能购买。也要问清楚能不能办理产权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


·一、房租到期书面通知怎么写?
      一、房租到期书面通知怎么写? 房租到期书面通知没有标准格式,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可口头也可书面通知对方。具体可以参考如下格式: 租赁合同到期通知书 (格式) 致: 贵方与我司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编号为 ,由贵方承租我司栋号为 栋厂房。《合同》...


·贷款买的商品房能不能退 一、贷款买的商品房能不能退 一些
      贷款买的商品房能不能退 一、贷款买的商品房能不能退 一些消费者在通过按揭购买商品房后,因为种种原因想退房。按揭房究竟能不能退?回答是肯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


·在实践中,购房者买房不能操之过急,要按程序
      在实践中,购房者买房不能操之过急,要按程序购买。那购房者究竟应该怎样买房呢?买房时,您除了要付购房款以外,还要缴纳相关的税费,比如:房产税等。当然,在法律上,也有些房屋是不用缴纳房产税的,那在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免交房产税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应该怎样买房 商...


·农村房屋折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