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宜昌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宜昌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
  
  一、宜昌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宜昌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从每亩58380元到40850元不等,湖北省宜昌市城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西陵去窑湾乡(含西陵经济开发区)、峡口风景区、伍家岗区伍家乡、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山园区)。
  
  补偿标准:耕地:58380元/亩;菜地:64218元/亩;果园:64218元/亩;茶园:64218元/亩;精养鱼池:64218元/亩;林地:46704元/亩;未利用地:2919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点军区点军街道办事处、联棚乡、桥边镇、艾家镇、土城乡土城、李家坝、花栗树、三涧溪、三岔口、车溪村;猇亭区古老背街道办事处、虎牙街道办事处(除高家、高湖村以外)、云池街道办事处(除福善场村以外)。
  
  补偿标准:耕地:49000元/亩;菜地:53900元/亩;果园:53900元/亩;茶园:53900元/亩;精养鱼池:53900元/亩;林地:39200元/亩;未利用地:245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点军区土城乡除土城、李家坝、花栗树、三涧溪、三岔口、车溪以外的村、猇亭区虎牙街道办事处高家、高湖村、云池街道办事处福善场村。
  
  补偿标准:耕地:40850元/亩;菜地:44935元/亩;果园:44935元/亩;茶园:44935元/亩;精养鱼池:44935元/亩;林地:32680元/亩;未利用地:20425元/亩。
  
  二、征地补偿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ZF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政府部门征地基本上都属于建设用地,建设的这些工程虽然属于市政项目,很多时候还是公益项目,但在制定征地补偿标准的时候,不能因为是公益项目就忽略了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而且,宜昌市中心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周围偏远郊区不可能是一样的。
  
  


·关于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关于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近些年随着城市的发展,大城市外围成了热门地区,周边的农村也迎来了发展的机会。这其中自然就涉及到新政地补偿的问题。那么您知道我国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吗?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关于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7年新征地补偿新标准 首...


·国家征收土地是强制的吗
      国家征收土地是强制的吗 一、国家征收土地是强制的吗? 1、国家可以强制征地,征收土地本来就是带有强制性的。这种强制性并不是无任何约束的强制,而是法律下的强制,必须依法履行规定的法律程序,只要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农民就必须交出土地。 2、合法征地的补偿,当然是很少的,也土地出让...


·二手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如何算
      我们都知道,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年限跟购房者的利益密切关联。那现实中,二手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如何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二手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如何算 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


·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土地的征收,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向被征地者支付补偿金的,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经济发展水平也不仅相同,故而各地的征地补偿金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呢? 一、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


·个人房屋土地使用权出让流程是什么
      个人房屋土地使用权出让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在我国一共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通过划拨和和土地出让这两种方式获得的。所以公民个人的土地使用权在进行出让的过程当中,就必须经过国土资源部的审核以后才可以。因为像小产权房的土地使用权,其实就是没有资格进行出让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个人房...


·退土地使用证费有哪些规定?
      退土地使用证费有哪些规定?现如今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买卖房产的交易越来越多了,但不可否认的是,有些人会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不想办理土地使用证了,担心办理的各项手续费用白交了,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因为手续费可以按照规定退回给本人,那么退土地使用证费有哪些规定呢? 一、退契税的...


·拥有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是何地法院
      拥有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是何地法院 一、什么是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实施一定行为养活其财产,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河南项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南项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


·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毁约可以吗
      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毁约可以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毁约可以吗? 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是不可以毁约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合同承担法律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种方式: (1)继续履行。 (2)支付违约金。 (3)损害赔偿。 (4)支付定金。 (5)其他补救措...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有哪些?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有哪些? 一、征地告知 这里的征地告知,是我们常说的“拟征地公告”,为什么是拟征,而不是征地公告呢?因为征地文件还没有报批,先提前预告一下,这个预告一般会告知征地范围,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在预告之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和农户...


·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
      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 一、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 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7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