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一、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1、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作品
  
  只能是违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才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不包括违反了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委规章在内。例如,宣传色情、暴力、分裂国家等作品。
  
  2、由《著作权法》明确排除的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这里的译文是指官方正式译文,而不是学者自己或者某个机构自己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的翻译,因为这些译文仍然受著作权的保护。
  
  (2)时事新闻。
  
  a、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事实性的陈述)。
  
  b、不包括个人创作因素在内的报道、评论(如评论员文章)、有关事实新闻的著作(如名为《新闻学》的教科书)。
  
  c、广播电视节目预告也应视为新闻消息。
  
  d、时事新闻虽然不受著作权保护,但是报刊、电视台等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仍应当注明出处。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3、已过保护期的作品
  
  (1)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便为社会所公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2)但作者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保护期限限制,将永久受到法律保护。
  
  二、著作权法保护哪些对象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著作权法保护。
  
  并不是所有的作品都会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一般来说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作品、已经过了保护期的作品,这些就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内。除此之外,像时事新闻、国家的一些文件或者译文、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这些,其实也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专利使用协议是否可以约定专利权的适用范围?
       一、专利使用协议是否可以约定专利权的适用范围? 专利使用权协议的注意事项 1、必须明确约定实施许可的形式,是普通、排他还是独占。 2、在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应该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的范围,包括专利实施方式的限制;制造专利产品数量或使用专利方法次数的限制;实施期限和...


·申请专利审查有哪些内容
      (1)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3)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4...


·怎样进行商标显著性侵权判定?
      怎样进行商标显著性侵权判定? 一、怎样进行商标显著性侵权判定? 根据商品被抽查以后的具体抽查情况决定“商标的显著性”可分为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固有显著性是指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等本身就具有区分和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的作用。获得显著性是指原本不能区分、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了第...


·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的区别有哪些?
      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区别如下:商业秘密是指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它通常包括:(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


·专利权的主体的种类有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发明人、专利申请人和权利权人并没有必然的统一性,在大多情况下是可以分开的...


·职务作品的版权归属合同是怎样的
       一、职务作品的版权归属合同是怎样的 根据《著作权法》(2001年10月27日修正版)的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


·专利权侵权的赔偿方法是什么
      专利权侵权的赔偿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四种,分别是:第一,以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受的实际损失作为赔偿额,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计算方法。但由于专利权自身具有的特点,很难评估侵权行为实际造成的损失,这种计算方法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权利人的产品销量若没有减少,则不能适用此方法;二是权利人的产品销售...


·在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意义
      其实现在国内民众对于版权的尊重度还是有待提高的,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登记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高度关注,相信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都会从自身开始做起尊重别人的各种著作权和版权。软件研发公司对于软件的著作权登记就非常的注重,可能普通民众并不了解在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意义? 一、在我国软...


·商标授权使用书的格式是什么?
      商标授权使用书的格式是什么 别人的注册商标,他人是没有资格进行使用的。关于商标其实也是在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当中的一种类别,因此使用他人的商标的话,必须经过他人的同意,并且签订具体的商标授权书以后,才可以注册使用他人的商标。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商标授权使用书的格式是什么? 商...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一、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1、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


·商标续展的有效期有多长,续展后保护期限是多久
      商标续展的有效期有多长,续展后保护期限是多久商标权人申请进行商标续展的,是为了能够延长法律对商标的保护期限,而获得续展的商标也是有一定的有效期的。那么您知道商标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吗?现在,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具体分析。 一、商标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