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遭受工伤可以提前退休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遭受工伤可以提前退休吗
  
  一、遭受工伤可以提前退休吗
  
  工伤没有办理提前退休一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因公受伤,达到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逐月享受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后按相关政策办理;若劳动者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在满足其他条件下,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提前退休的条件如下
  
  (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2)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3)因病连续停止工作一年以上(精神病患者为2年以上);下岗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一年以上;
  
  (4)单位职工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形可以提前退休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
  
  3、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二)特殊工种
  
  1、在高温,井下,高空等特殊工种工作10年以上,经过劳动部门审批,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龄前5年退休。
  
  2、患有某些疾病,经过审批可以在一定规定年龄办理病退。
  
  3、某些特殊情况(如企业破产),政府为了安置职工,规定的特殊政策,可以提前几年退休。
  
  4、有些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经过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有的人认为劳动者都遭受了工伤,并且之后也不能继续工作了,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还不能让他提前退休呢?其实,我国对于劳动者是否能办理提前退休有明确的规定,很显然其中并不包括遭受工伤的情况,既然与法无依,在不满足提前退休的情况下,肯定就不能让工伤劳动者提前退休。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规定是什么? (一)事先通知工会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上报劳动部门,即工会对用人单位裁员有知情权和建议权。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


·确认劳动关系的审判
      确认劳动关系的审判 确认劳动关系一般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认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一审裁判不服还可以提起二审。因此,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同样实行二审终审制。 二、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的审理情况 相对集中在建筑施工等领域2010年至2012年,浦东...


·公办学校欠工程款怎么办
      先到当地的信访局和建设局去投诉,请他们帮忙解决,如果无果,那么收集好对方拖欠你工程款的证据,向当地法院起诉,连带追加分包商和总发包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


·上班出门死亡算不算工伤死亡?
      上班出门死亡算不算工伤死亡? 上班出门死亡算不算工伤死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劳动单位对工伤员工可以辞退么
      劳动单位对工伤员工可以辞退么 一、劳动单位对工伤员工可以辞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


·工伤认定程序超期是否有影响
      一、工伤认定程序超期是否有影响?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超过一年未申请的,则无法申请工伤认定。 二、工伤认定逾期应该怎么办? (一)迟认定单位要埋单 社保部门指...


·一、起诉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明有哪些?
      一、起诉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明有哪些?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参照下列凭证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


·公司与同事打闹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公司与同事打闹受伤算不算工伤? 如果是自己的原因导致的,显然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


·劳动合同试用期中止是怎么回事?
      试用期是劳动者在正式进入劳动单位之前有个一试用的过程,主要就是看劳动者是否适合该工作,以及是否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试用期一过就可以成为用人单位式员工了,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只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了试用期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下面由 我们来告诉您劳动合同试用期中止是怎么回事。 劳动合同...


·一、申请劳动工伤需要的材料?
      一、申请劳动工伤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


·员工入职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每年到了六七月份,都是大学毕业生找工作的旺季。毕业生拿到单位的录用通知书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办好相关手续后,员工就是单位的正式一员了,对于初到职场的毕业生来说,这一切都是陌生的。那么员工入职要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员工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