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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防案件的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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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预防案件的种类有哪些?犯罪预防是针对犯罪现象产生的原因和因素,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并对可能犯罪的人进行早期防御与矫治,以减少或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的活动。主要有两类:(1)犯罪社会预防。从宏观角度,对造成社会犯罪现象的原因、条件,采取综合性(组织体制、管理控制、物质福利、教育文化、刑事政策及惩治等)措施,减少犯罪现象尤其是恶性犯罪案件的发生。(2)犯罪心理预防。从微观的、个体的角度,对具有犯罪倾向者进行事前的犯罪预防。二、 犯罪特点犯罪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尤其是现代化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犯罪无论在数量上、规模上,还是在犯罪方法、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人类社会构成的威胁越发变得严重。实践证明,犯罪仅靠打击这一治标措施是远远不够的 ,因此,人们寄希望于犯罪预防。第一,犯罪率持续“爬高”;第二,传统的普通犯罪类型继续恶性发展;第三,色情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等犯罪现象死灰复燃,恶性发展;第四,新型犯罪,如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走私、金融、税收、知识产权、公司管理秩序、市场秩序等经济犯罪、计算机犯罪、恐怖犯罪等频繁出现,尤其是经济犯罪,几乎成了经济领域普遍性的“常态”行为;第五,变态心理犯罪数量的增多;第六,共同犯罪特别是集团犯罪与单位犯罪日益增加;第七,犯罪人构成呈现多元化格局;第八,犯罪区域扩展,在城市犯罪增加的同时,广大农村的犯罪现象也日益突出;第九,犯罪形式趋向国际化,同步性越来越强。犯罪预防的目的在于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对犯罪行为进行控制,以期减少相关的犯罪行为,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犯罪心理的预防上,一般以教育的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齐抓共管,以保证犯罪预防取得较好的后果。
  
  
  


·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
      在了解了以上情况后,首先应当确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是否享有此案的管辖权。因为此案归哪个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管辖,将直接决定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羁押地点(看守所)。 一般情况下,在我国,公安机关都是有相对应的羁押场所,例如:如果一个案件由南京市的鼓...


·刑法变更羁押期限检察院社审查吗?
      刑法变更羁押期限检察院社审查吗? 一、刑法变更羁押期限检察院社审查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的通知》 对于办案机关未改变,但是羁押期限发生变化的,办案机关应当在原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前,填写《变更羁押...


·法律规定拿刀砍人判刑多久
      从持刀砍人的主观要件来看:要区分这个行为的主观动机是属于故意伤害案件,还是故意杀人案件;或是正当防卫行为.从持刀砍人的客观要件来看:要区分法律意义上的轻伤和重伤,以及是否造成对方死亡来考虑量刑。轻伤或重伤的鉴定是有专门的规定的.比如说:毁容属于重伤,使人尚失生育能力是重伤等等.在...


·无期徒刑的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很多人看见被判处刑罚的罪犯没有在监狱执行刑罚,而是在监外执行,这时候有的人就会问无期徒刑可以在监外执行吗?答案是可以的,那么无期徒刑的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无期徒刑的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中...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关于自首可以免除自己的刑法吗?
      关于自首可以免除自己的刑法吗?犯罪后自动投案,审理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自动投案也包括被家人或朋友说服然后去投案或在家人和朋友陪同下投案,投案后必须交代一切犯罪事实,如果只是去自首而不配合办理案件,如不交代犯罪经过不算自首,如交代了执法机关还没有掌握的线索或事件还可以在量刑上减轻。...


·诈骗罪去自首能减轻多少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诈骗自首能减刑多少,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因为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和不同的自首情节,对量刑的影响是不一样的,但是通常情况下,存在自首情节,有可能会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


·入罪条件和从重处罚与行政处罚有关系吗?
      入罪条件和从重处罚与行政处罚有关系吗?入罪条件和从重处罚与行政处罚没有直接联系,行政处罚法没有对行政处罚的从重情节作出明确规定,是考虑到行政违法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往往触犯了刑律,会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而且在实践中,违法情节严重需要从重给予行政处罚还是构成犯罪需要给予刑事处罚的情况...


·单位犯罪起诉意见范文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犯罪主体有单位和个人两种,在确定犯罪主体之后,就可以在书写起诉书之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不同的主体的起诉意见书是不同的,对于单位犯罪,就需要按照单位犯罪起诉意见范文书写起诉书,然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单位犯罪起诉意见范文×公起字(19××)44号犯罪嫌疑人...


·玩忽职守罪行为司法解释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行为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玩忽职守罪行为司法解释是什么? 所谓玩忽职守的作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的行为。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命,极不负责任。有的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胡作非为等。所谓玩忽职守的不作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


·电信诈骗保健品拘留多久?
      电信诈骗保健品拘留多久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拘留多久才确定判刑诈骗人被警察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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