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犯罪预备应如何处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法律规定犯罪预备应如何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犯罪预备的特征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1、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预备行为。即必须实施了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包括准备犯罪工具、调查犯罪场所和被害人行踪、出发前往犯罪现场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犯罪现场、追踪被害人或者守候被害人到来、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拟定实施犯罪的计划以及其他犯罪预备行为等。2、犯罪预备行为必须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停顿下来。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开始实施特定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如果已经进入着手实行犯罪阶段而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下来的,则成立犯罪未遂。3、犯罪预备行为停顿在犯罪预备阶段必须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谓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不受行为人意志控制的足以制止行为人犯罪意图、迫使其不得不停止犯罪预备行为、不再继续实行犯罪的各种主客观因素。犯罪预备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是犯罪预备形态区别于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的基本特征。有关犯罪预备的认定和判罚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我国法律上对犯罪预备的处罚是基于犯罪事实既遂的标准来确定的,具体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实际犯罪类型来确定,其中还应当区分严重或者情节恶劣等相关因素,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判罚。
  
  
  


·法律规定绑架罪算继续犯吗
      法律规定绑架罪算继续犯吗 法律规定绑架罪算继续犯吗?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法律规定绑架罪算继续犯吗? 是属于继续犯的; 以下罪名属于继续犯 1、侵犯自由的犯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重婚罪,绑架罪等; 2、不作为犯罪: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非法采矿罪刑法条文是什么?
      众所周知,我国地大物博,矿产资源丰富。国家为了规范和使用矿产资源资源,公民不得私自开采国家资源。但是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人贪财谋利,私自开采或者破坏矿产资源,违反了我国法律。那么非法采矿罪刑法条文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刑法条文 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


·刑法中关于组织卖淫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组织卖淫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犯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


·刑法关于抢夺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许多人会将抢夺罪与抢劫罪混淆起来。事实上,抢夺罪与抢劫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抢夺罪是将他人的财物乘其不备强行夺走的一种行为,如果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那刑法关于抢夺罪的规定是怎样的?我们一起来通过以下文章了解一下吧。 一、刑法关于抢夺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 第二...


·盗窃转化抢劫罪的条件有哪些
      实践中,针对三个具体的犯罪,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时候可以转化为抢劫罪,这三种犯罪包括盗窃罪、抢夺罪以及诈骗罪。那么您知道盗窃转化抢劫罪的条件有哪些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打架取得谅解能免除刑事责任吗?
      打架取得谅解能免除刑事责任吗?打架取得谅解不能免除刑事责任,当然了,这也并不是绝对的,主要还是看所打架取得的结果是什么样子的程度,比如说如果这个打架造成的结果非常的恶劣,已经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话,那么无论如何都属于公诉类型的案件,必须要追究刑事方面的责任。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


·出售假币罪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提到假币,我国公民都知道,制造假币肯定是一种违反国家规定的一种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仅有人制造假币,也有一部分犯罪分子在明知道是假币的情况下,仍然对假币进行出售或者使用。这种行为是我国法律法规绝对不允许的,那么,出售假币罪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一、出售假币罪的处罚是如何规定...


·一般打麻将赌博拘留多久?
      一、打麻将赌博拘留多久 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


·什么叫缓刑,缓刑如何执行
      关于缓刑,相信您都不会感到太陌生。一般法官在对被告人量刑处罚的时候,就有可能同时宣告缓刑。而在之后服刑的过程中是不能再作出缓刑的。那在法律上面,究竟什么叫缓刑呢?而要想适用缓刑又该满足怎样的条件。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叫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


·犯罪人员在犯罪中止要定罪吗
      犯罪人员在犯罪中止要定罪吗要定罪。但比照犯罪既遂的量刑从轻、减轻处罚,犯罪危害不大的可以免除处罚。比如故意杀人,成了判死刑,砍半死不砍了判无期,光比划吓唬的进公安局受教育。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法律规定从中国刑...


·一、我国盗窃知识产权什么罪?
      一、我国盗窃知识产权什么罪? 就是侵犯知识产权罪;知识产权的犯罪最高刑期是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在7年以下。 《刑法》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