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幼儿园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幼儿园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法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试用期和签订劳动合同后的劳动者,辞职的时间还不一致。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在辞职的30天前,向用人单位进行说明。办理相关的辞职手续。转移相关的社会保险。由下一家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缴纳,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企业不签劳动合同?
      一、企业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赔偿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2、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1)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2)未签...


·工伤做残疾鉴定需要些什么资料
      工伤做残疾鉴定需要些什么资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二、去办理办理工伤鉴定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


·工程质量事故类别有哪几种
      工程质量事故类别有哪几种 一、工程质量事故类别有哪几种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 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


·劳动合同履行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履行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履行自己所应承担义务的行为。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①亲自履行原则;②权利义务统一原则;③全面履行原则;④协作履行原则。 要求 劳动合同履行的要求: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


·重庆工伤伤残鉴定机构有哪些?
      重庆工伤伤残鉴定机构有哪些? 万州区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工资福利科;联系电话:58221661;办公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82号;邮编:404000 涪陵区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79238852;办公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新华路西段866号;邮编:4...


·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流程是什么?
      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流程是什么 可以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


·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之后此时就已经建立了一段合法的劳动关
      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之后此时就已经建立了一段合法的劳动关系,但是以后如果出现了矛盾与纠纷那么这段劳动关系将如何的证明和怎样看待就是很重要的了,那么在在工作中如何看待事实劳动关系呢?我们为您整理有关的资料请阅读一下吧。 一、在工作中如何看待事实劳动关系? (一)关系认...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身份置换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身份置换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国有企业改制职工身份置换补偿金是什么?(1)国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


·怎么申请工伤赔偿,申请工伤赔偿程序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发生人身损害并被确认为工伤以后,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很多劳动者不清楚申请工伤赔偿程序是怎样的。为了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怎么申请工伤赔偿,申请工伤赔偿程序是什么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


·劳动合同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名字写错了怎么办?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签劳动合同时有错别字或者填错,可以划掉再做修改,但需要保证的是两份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致。另外最好是在修改的地方加盖用人单位印章及劳动者手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样办
      疫情期间被开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来要求赔偿,病毒期间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