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登记的动产买卖不破租赁交易是否受保护?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登记的动产买卖不破租赁交易是否受保护?
  
  登记的动产买卖不破租赁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动产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因是:
  
  第一,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
  
  第二,对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财产利用原则。
  
  第三,租赁权的物权化应有一定的边界,否则不但有违租赁权物权化的初衷,而且会导致法律体系的紊乱,这一边界应通过其适用的客体体现出来,即租赁权物权化应是指不动产租赁权的物权化。
  
  第四,从各国立法来看,立法例上都是对不动产实行租赁权物权化。
  
  二、租赁房屋合同的内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大家该知道动产交易过程根本就没办法和不动产交易相提并论,除了价格之外,租赁权本身也是有物权化的,因此,现实生活中如果是进行动产交易的话,一般来说同一件动产不可能同时存在着转让或出租这种做法,买卖不破租赁交易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
  
  


·诉前财产保全要提交哪些资料
      诉前财产保全要提交哪些资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应提交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法定代表人证...


·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中发生人员伤亡的情况,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肯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律法规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


·车祸轻微伤住院赔偿包括什么项目?
      车祸轻微伤住院赔偿包括什么项目?交通事故轻微伤,伤者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与误工费等。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是怎么样的
      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是怎么样的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是:年度保险期间内,车辆出险1次的保费不打折,出险2次保费上浮25%,出险3次保费上浮50%,出险4次上浮75%,出险5次保费翻倍;一年内不出险的车辆保费8.5折,两年内不出险的7折,3年内不出险的6折。1、保险责任扩大:商业车险...


·交通十级伤残最低赔偿多少钱?
      交通十级伤残最低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十级伤残最低赔偿多少钱? 交通十级伤残最低赔偿多少钱是没有准确答案的,因为交通事故的赔偿原本就没有最高和最低的规定,因为本人的实际情况都是不一样的,例如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就是: ①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


·车祸全责应该怎么样赔偿伤者
      车祸认定为全责,根据赔偿数额,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此时,如果有商业险的,则由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若没有投保商业险,则由具体的车主或者直接责任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受害人遭受...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拖着不赔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拖着不赔怎么办?《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已判对方全责,但对方一直拖着不赔偿。由于赔偿金额不多,上法庭又不值,可以请求交警出面帮助解决...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具体是怎么划分的?
      对于发生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门在处理事故时需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一个划分,在这方面交管部门是有明确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而具体又该怎么划分?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 (一)全部责任。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


·如何申请交通违章行政复议?
      如何申请交通违章行政复议? 一、如何申请交通违章行政复议 1、申请行政复议要先处理然后在申请。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行政机关做出处罚决定后60日内,并规定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计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其侵犯合法权益的行政处...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重伤二级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重伤二级如何赔偿?1、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


·营运车辆被撞人没受伤误工费是否需要支付
      营运车辆被撞人没受伤误工费是否需要支付 需要。误工费的赔偿范围实际上就是误工损失的范围。是指受害人因暂时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所导致的收入损失。 主要表现为:因无法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而遭受的实际收入的损失和因丧失一个确定的工作机会而遭受的收入损失,以及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