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省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每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主要还是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引起的,例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一下江苏省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公报,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者支出29462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845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
  
  一、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12个月×6个月
  
  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二、各种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江苏省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而言之,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您出行谨慎小心,每个人都应珍爱生命,生命是无价的,平安是福,拥有了平安就等于拥有了一切。


·车损险不计免赔什么意思
      车损险不计免赔什么意思各位车主在购买保险中,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保险,而在各种保险中有很多条款,可能不清楚这些保险的范围以及免责情况。保险是我们对于风险的一个合理规避,是对风险的一个管理方法。而车损险不计免赔什么意思?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一、保险责任投保本保险后,对保险车辆在车辆损...


·半挂车出车祸怎么赔偿
      半挂车导致的车祸赔偿,需要按照车祸责任大小,伤残程度以及劳务费医疗费等具体情况而定。车祸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住宿费、财产直接损失费等。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


·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应当注意的问题
      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应当注意的问题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


·轿车超载一人怎么处罚
      一、轿车超载一人怎么处罚 私家车超载一人扣2分,罚款两百元。载客汽车超载一人扣6分。 二、超载的处罚 《道路安全条例》第六十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二)超...


·交警拖走车辆是否要收取费用
      交警拖走车辆是否要收取费用很多交通事故都是比较惨烈的,而为了避免出现交通大面积的拥堵,此时交警一般会对事故现场、车辆作出处理,其中会先把涉事车辆拖走。那实践中,交警拖走车辆是否要收取费用?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警拖走车辆是否要收取费用依据《道路交通安...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罚没款怎么交?
      医患纠纷委员会对医院有强制力吗?医患纠纷委员会对医院有强制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承担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提供风险防控建议等工作,在卫生和司法部门的协助下,建立由法律、医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按照统一保险方案、统一产品责任、统一工作步骤、统一保险价格、统一...


·专利年费不交有什么后果
      专利年费不交有什么后果一、专利年费不交有什么后果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或以上的,缴纳按照下述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


·交通人伤事故全责怎么赔偿?
      交通人伤事故全责怎么赔偿?交通人伤事故的赔偿应当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进行补偿,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


·在商品房预售中,很多因素难以考虑到,因而导致开发商延迟交房也
      在商品房预售中,很多因素难以考虑到,因而导致开发商延迟交房也时有发生。开发商延迟交房是相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交房日期而言,如果开发商延迟交房,会给买受人带来一定的损失,那么延迟交付房屋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另一方面,如果延迟交房属于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之一,那么具体来说...


·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责任认定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根据划
      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责任认定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根据划分的责任不同,涉及具体的赔偿金额比例也有差异,基本是按照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及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分配赔偿比例。下面由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要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


·现在很多机动车驾驶员醉酒后还继续开车,如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现在很多机动车驾驶员醉酒后还继续开车,如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那么针对醉驾交强险是否赔偿?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后交强险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想必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想了解,那么下面就由我们结合最新法律知识给您做一个简单讲解。 一、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后交强险保险公司 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