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试用期辞退条件都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试用期辞退条件都有哪些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回答是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总结:还在试用期的朋友要注意了,不是认为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就可以随便跟你解除合同了,只有符合上述的条件之一才可以。二、试用期不合格能否延长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了试用期的上限,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的,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需承担相应的。但是,实践中有一种特殊情况,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未达到六个月的上限,用人单位可否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以劳动者不符合要求为由延长试用期至六个月呢?笔者认为,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届满的,如果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属于再次约定试用期的情形,违反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同样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需要辞退员工的,也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要求,否则的话辞退行为也是会被认定为违法,而用人单位也要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这阶段,用人单位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的,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员工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然的话也可以认为单位违法辞退。
  
  
  


·怎么进行工伤认定
      怎么进行工伤认定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


·五险一金是从自己工资底薪里面扣的吗
      五险一金是从自己工资底薪里面扣的吗五险一金不一定是从底薪里扣除,其个人缴纳部分是从工资里扣除的。通常情况下,员工的工资的组成包括底薪、提成、绩效工资等,而且这些工资一般是一起发放。工资越高则社保缴费基数越高,工资越低则社保缴费基数越低。月工资超过上限的以上限为缴费基数,月工资低于...


·一、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的项目有哪些?
      一、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的项目有哪些? 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的项目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双方协商);其他事项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保...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安好我国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安好我国法律规定,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合同,劳动合同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也保证了员工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作为用人单位来讲,当员工属于以下这些情况的时候,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提前去通知员工,直接可以解除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员工还在试用期间,经过用人...


·工伤鉴定第2次结果不服怎么办
      实际上,员工在第一次申请当地的劳动委员会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其鉴定结果就是有保障性的。虽然法律赋予了我国公民可以对工伤鉴定的结果依法提起行政复议,但是不得不说,如果要提起行政复议的话会耽误较多的时间。而且在生活当中也存在着这样的人,对工伤鉴定第二次结果仍然有争议,那么工伤鉴定第2...


·国庆加班工资按最低工资算吗?
      国庆加班工资按最低工资算吗?国庆加班工资不是按最低工资来计算的。因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是指用于计算劳动者加班费的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该条法律规定表明:加班费计算基数...


·施工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
      施工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 住在郊区外的人们受到施工噪声排放的影响特别大,因为很多的工厂都是办在郊区外,人口较少的地区去,但是尽管这样,还有有很大的污染,还是会影响人们的生活,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施工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施工噪声排放...


·水电建筑工程的质量不仅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相挂钩,也牵扯着人们的
      水电建筑工程的质量不仅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相挂钩,也牵扯着人们的生命安全,故而各地相关国家部门都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本地的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但是由于法规具有专业性,故而不少朋友反映不知道该如何理解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


·工程质保金返还的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返还的规定有哪些?生活中,每一项工程建设都会因为工程质量的问题也衍生了很多规定和合同,工程质量保修金是工程双方达成合作的信任点之一,但是也有因此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工程质保金的返还,那在我国对于工程质保金返还的规定有哪些?一、工程质保金返还的规定有哪些《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工厂倒闭工资赔付标准范围是怎么样的?
      工厂倒闭工资赔付标准范围是怎么样的? 一.工厂倒闭赔偿标准 1、工厂倒闭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经济补偿金由2008年开始支付。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一、劳动合同到期代通知金会不会赔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代通知金会不会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的话,一般没有代通知金,因为合同上面有明确的合同到期时间。但是如果没到期单位提出解聘的话,那应该是前30天向劳动者提出,如果不能提前30天的话,那么单位就必须向劳动者另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然后还有经济补偿金。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