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税后工资是否包含社保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为保障自身利益,在税后工资是否包含社保这个问题,想必您在与公司谈工资方便都会有所提及。那么的我们会给您一个详细的说明,请您往下继续观看,供您参考。
  
  一、税前工资
  
  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一般指月工资。税后工资指交纳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保、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后的实际发的工资。税前工资包括社保部分。
  
  二、税后工资
  
  一般指代扣了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并非到手工资。税后工资包括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保,如果工资达到10000元以上扣掉个人缴纳的社保、公积金费用。
  
  三、五险一金缴纳
  
  一部分是个人缴纳,一部分是企业缴纳,企业交的比个人比例大,基本都计入个人社保账户。各地区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略有区别。例如,北京的养老金个人扣8%,单位交20%;失业保险个人0.5%,单位1.5%;住房公积金个人10%,单位12%。等等个人缴纳部分都在工资里直接扣除,而且不记入个人所得额缴纳个税。所谓税前工资指的是个人所得税税前还是税后,一般内资企业或外资高管以下人员说的工资都是没有扣除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的总额。
  
  四、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那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1、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2、职工在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社保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五、《社会保险法》
  
  第九十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我们每个人都要面临发工资,这样就会涉及税后工资是否包含社保的问题 。社保缴费是社会平均工资的缴纳基数为准的,关乎每个人的利益,国家对此问题,有以上总结的法律规定,但是民事之间的交易大多双方约定为准,因此我们提醒读者,了解清楚公司的管理章程,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7天离职,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都会约定一定的试用期,但是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只工作了7天就离职了,该如何结算工资了?接下来,我们将为你讲解试用期7天离职工作怎么算,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试用期7天离职,工资怎么算 1、依据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拖欠工程款多少能起诉
      多少都可以。欠款的民事纠纷,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对欠款数额法律上没有最低额限制,都可以到法院起诉。当然,欠款数额如果比较小,是否值得起诉由当事人自己考虑决定。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内,可直接向债务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


·离婚中一方丧失劳动力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会约定子女归谁抚养,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按月支付抚养费。具体抚养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好。通常情况下,一方不得无故拒绝支付抚养费,除非面临特殊情况。那么离婚中一方丧失劳动力可以不给抚养费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离婚中一...


·工伤的认定时效是多久
      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工伤的认定时效: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天作出伤残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因工负伤待遇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即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劳动仲裁的时效为发生争议后的6...


·江西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
      江西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标准 我们都知道,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对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建筑业是这样,在江西的市政工程也是这样。这样促使我们的建设质量越来越好。而在这过程中,我们会看到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一个标准,就是这个标准,让我们能选择更好的建设者,来建设我们江西的市政工程。接...


·当和单位接触了劳动合同以后
      当和单位接触了劳动合同以后,就意味着和这个单位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但这个时候往往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说解除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怎么办?这个时候原单位肯定是不会交了,但是可以去办理,然后自己去缴纳社保。 办理手续手续后,要拿到离职证明、社保手册、医疗保险缴纳单,然后,先到劳动局办理...


·工伤不认定花的药费能让单位承担吗?
      工伤不认定花的药费能让单位承担吗?各地规定不同,大部分省市是谁同意使用谁支付。咨询当地人社局,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中级人民法院。职工发生工伤应按规定进行救治,并在3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需转外地医疗机构救治的,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


·年后入职发工资怎么发?
      年后入职发工资怎么发?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入职后企业应当按照员工工作时间对工资进行发放,所以即使是年后入职,工资的发放也应该方法,不能够因此克扣工资。那如果公司克扣怎么办?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年后入职发工资怎么发 工资,是员工所应得的薪酬。如...


·国有企业员工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国有企业员工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国有企业员工受贿,涉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受贿数额3-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受贿数额20-30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判处3-10年有期徒刑,没收财产,并处罚金。(《刑法》第385条)(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


·员工拒绝调岗可以辞退么
      员工拒绝调岗可以辞退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


·工伤认定中的证人证言如何认定?
      任何工作在某种程度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不过是大小不一,工作中受到的伤害,一般称之为工伤,您都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是如果一旦发生,我们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就在于你是否清楚工伤认定中的证人证言如何认定?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析一下工伤认定中的证人证言如何认定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