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后父母帮忙还房贷财产如何分割?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婚后父母帮忙还房贷财产如何分割?婚内双方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内个人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就此部分及升值价值进行分割。至于父母还贷部分,只要有出资证明,可以作为单方赠予,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不予分割。一般情况下,房产判给出资一方,然后就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补偿另一方。《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以上就是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我国法律上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而对于一方财产是无权进行分割处理的,所以必须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后才可以合法的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做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利息是多少
      做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利息是多少? 一、房屋抵押担保公司利息 房屋抵押又分为两种,一种是自有房屋抵押或着是按揭房产抵押,而这两种的贷款利率也各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自有房产抵押的利率会要比按揭房产抵押的利率要低,而且各地和各个银行之间的利率也会有所差距,但是这个差距是以央行公布的基准利...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算?
      在我国,购销合同、租赁合同等都是缴纳印花税的法定凭证。企业如果通过租赁房屋来进行办公,企业财务部门要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那么问题来了,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算?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吧。 一、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算? 我们来具体说明一下房屋租赁合同印...


·新婚姻法婚后继承房产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婚后继承房产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在结婚之前我们必须了解一下关于婚后继承房产的有关规定有哪些,现在父母对于即将结婚的孩子的不动产十分关注,有的女方家长甚至对房子不满意就不同意结婚。现在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关...


·购房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具体?
      购房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


·房产转让过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房产转让过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不管是购买卖还是出售二手房,都应该做一些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了解市场行情和买卖的各个环节和步骤,以及各种注意事项,其中应该明白目前的户籍政策。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事项落户限制,并不是买了房子就一定能迁入户口。2、要求卖方出示户口本...


·因为要购买房子而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此时不见得所有的申请人最终
      因为要购买房子而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此时不见得所有的申请人最终都能获得贷款,毕竟银行方面在接到了贷款申请之后,也会对申请人的资格作出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批准放贷。那要是买房子贷款办不下来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如何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 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


·一、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手续怎么办?
      一、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手续怎么办?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哪些人...


·赡养协议怎么添加房产问题
      赡养协议是具有赡养义务的当事人与被赡养人签订的照顾被赡养人日常生活的法律文件,在赡养协议中规定了赡养人以及被赡养人的权利和义务,赡养人不能以被赡养人的财产为前提条件,因此赡养协议怎么添加房产问题在法律上是没有相应的支持条款的,因此赡养人不得以房产的分配问题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一...


·一、针对继承房屋遗产怎么办理?
      一、针对继承房屋遗产怎么办理?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


·如何防止期房一房多卖的情况 (一)买房前:
      如何防止期房一房多卖的情况 (一)买房前: 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 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


·一、贷款买房子哪种贷款划算?
      一、贷款买房子哪种贷款划算?哪种贷款最划算?得结合每个人的实际情况来分析,如果是,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相比的话,当然是公积金贷款最划算。1、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当然首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每月还银行的利息少,相对压力小2、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组合贷款是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混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