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授予专利条件都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授予专利条件都有哪些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二、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以下各项:1、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认识。但是,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利用自然规律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它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因此不授予专利权。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活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它仅仅是指导人们对其表达的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而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则,不具备技术的特点,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对之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考虑到医生天职就是救死扶伤,在诊断和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医生理应有选择各种方法的自由;另一方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具备实用性,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而这类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4、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指的是动物和植物品种本身,不包含生产动物和植物品种的方法。这里所说的生产方法是指非生物学的方法,不包括生产动物和植物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一种方法是否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取决于在该方法中人工技术的介入程度,如果人工技术的介入对该方法所要达到的目的或效果起了主要的控制作用或决定性作用,则这种方法不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由于可以用于军事目的,出于国家重大利益的考虑,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需要指出的是,不仅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获得专利保护,而且原子核变换方法本身也不能获得专利保护。从《专利法》的规定中了解到,我国主要将专利分为了三大类,包括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而在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上,基本都是要求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对申请不同类型的专利具体的要求却也是不同的。
  
  
  


·专利权无效情形有哪些?
      专利权无效情形有哪些? 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


·网络时代如何避免侵犯著作权
      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人们已经离不开互联网,而网络的便捷性和迅速性等优点同时也会带给我们的生活一定的不利影响。在信息爆炸的网络试点,信息是高度公开的,这就意味着个人信息、经历等都有被陌生人知道的可能性。那么,如果身为一个创造者如何避免侵犯著作权呢?一、怎么保护自己的著作权?虽然版权...


·注册假冒商标怎么处罚
      现在网红款遍地都是,主要火哪一个就有人模仿,也避免不了说为了省钱而弄个假冒的商标,做不合法的事情,这种情况有很多,甚至有些根本完全就是假的,商标假冒不说,招牌名字也是一模一样的。这种情况只要是被查出来的,就是所称的假冒注册商标罪。那么,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呢?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没...


·违反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机构制定的制度会受到处罚吗?
       一、违反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机构制定的制度会受到处罚吗? 违反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机构制定的制度会受到处罚,从刑法理论上看,知识产权犯罪可归入行政犯,即是违法了经济、行政法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如国家制定的《商标法》、《专利法》、《反不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行政犯由于其伦理道德...


·版权申请时间有多久?
      版权申请时间有多久? 版权就是著作权,是著作者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著作者想享有版权,必须需要向版权机关进行申请,那么,版权申请时间有多久?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版权申请时间有多久? 普通程序一般需要4-6个月左右的时间...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民事责任有几种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民事责任有几种 一、侵犯著作权应承担民事责任有几种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形式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行为人正在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权利人有权请求法院判令行为人立即停止其不法行为。 (2)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此项民事责任形式主要适用于...


·恶意抢注商标后维权的规定如何?
      恶意抢注商标后维权的规定如何?《商标法》第六十五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


·申请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书的程序具体有哪些
       在知识经济的今天,专利是经济权益的重要保证,那么,申请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书的程序具体有哪些,这些程序上法律上的要求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遇有着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就是自己应该学会有关法律的细则,这样对于程序的把握就会较准确。 专利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发明创造知识产权的一...


·办理商标续展一般需要多久?
      办理商标续展一般需要多久?商标变更和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办理快慢跟申请人所在地区有关,因为变更续展处的审查员按地区管辖。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


·最新专利保护法全文是什么?
      最新专利保护法全文是什么? 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


·请求确认商标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请求确认商标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一、请求确认商标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一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是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三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