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屋租赁合同提前出租人解除是否可以?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房屋租赁合同提前出租人解除是否可以?房屋租赁合同提前出租人解除是可以的,如果要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解除,即双方就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了一致意见;二是法定解除,即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即使合同尚未到期,一方当事人也可以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该如何赔偿此类纠纷的原则是,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提前退租能要回押金吗提前退租是否要退还预付房租和押金提前退租是否要退还预付房租和押金,要分情况处理:1、如你的房子存在居住危险导致对方退房,不管是否签订租房合同,对方随时有权退房,你在收够对方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退还对方其余预交房租和押金。2、如没有居住危险:有租房合同,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办理;如租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条款或没有租房合同,其退房已经违约,如给你造成损失,你可以扣除合理损失和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余款须退还对方。在当代社会,在租房居住的同时,必须要注意好相关的房屋期限,提前进行解除合同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是双方自主协商约定,否则的话会有一定的损失产生,比如说合同当中约定的违约金此时就需要进行赔付,并且提前退出,在房东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押金是不能够退回的,需要抵付房租。
  
  
  


·一、一般门面房租赁如何缴税?
      一、一般门面房租赁如何缴税? 1、按照租金收入交纳5%的营业税; 2、按照租金收入交纳12%的房产税; 3、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所记载的租金的金额交纳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4、房屋出租如果是主营业务(单位),租金收入减成本、费用、税收(以上列举的几种税)后有利润,年利润额在3万...


·随着房价的上涨人们几乎没有经济能力来购买房屋,很多人对于住宿
      随着房价的上涨人们几乎没有经济能力来购买房屋,很多人对于住宿问题都难以解决,特别是在一线城市、二线城市,租房市场也随着房价张高,因此国家出太租售同权的政策来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那杭州租售同权新政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杭州租售同权新政是什么? 一、租购同分,加大货币补贴范围...


·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
      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 1、婚前一方就按揭购房的,离婚的时候,通常这处房屋判归持证一方所有,那么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本金和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核算出来以后,给对方相应的补偿。 2、婚后买的房按揭贷款,如果是两个人共有权证,双方条件相当,那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可以是由原告提出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可以是由原告提出吗?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不可以是由原告提出,管辖权的转移包括向上转移和向下转移两种。对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确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


·法律规定房子楼上漏水该找谁?
      房子楼上漏水该找谁(一)楼上邻居漏水原因——找楼上邻居协助处理1.楼上住户装修房屋、改造管道、不当用水等行为,破坏了地面的防水设施;2.楼上住户地板、水管等防水材料使用年限过长导致自然老化,超过质量保质期,在正常情况下的用水造成的房屋漏水。(二)开发商漏水原因——保质期内要求开发...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基本情况 本合同房屋座落地址××镇林荫路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砖砭,层次...


·儿女继承父母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儿女继承父母的房产,属不属于儿女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也就是在说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被继承人或者赠与人没有明确说明只归你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就是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上海办理二手房过户流程有哪些环节?
      对于准备在上海购房的年轻人来说,选择购买价格相对实惠的二手房是个很好的选择。我们在确定购买意向后,要学习一些包括办理二手房过户流程方面的相关知识,这样在二手房买卖中才能不吃亏,买到自己满意的房子。下面我们就给您说说办理二手房过户流程包括哪些环节和准备资料。 一、在上海办理二手房...


·结婚前购买的房子要做公证吗
      结婚前购买的房子要做公证吗在结婚之前买房子的,不是必须要办公证。婚前房产公证,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对房产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公证的效力可以对所有的利害关系人产生约束,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直接使用。特别是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财产就有必要进行婚前房产公证,...


·淮安市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淮安市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淮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


·夫妻买房只有一人有流水账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买房只有一人有流水账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买房只有一人有流水账是属于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