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包含哪些内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包含哪些内容
  
  一、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
  
  (一)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二)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三)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四)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的建立和完善,不是简单的将原由的陈旧条列进行简单的重组增减,而是要在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物权法》的基础上,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借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等相关法规的实施经验。既满足当前的现实诉求,更要着眼于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和征收。遵循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原则,探索土地所有权归属与土地使用权补偿归属分离的办法,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从而真正体现以民为本,立法为民。”杨在明说。
  
  (一)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二)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三、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
  
  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四、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
  
  (一)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二)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三)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综上所述,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就是这样的。在标准中明确了时间节点、补偿方式、其他补偿项目等内容。广大农村地区如果涉及征地拆迁也就直接影响到了农民的生计问题,必须严谨对待。农村征地拆迁和城市一样,都需要按照标准来严格执行,确保征地腾地工作的顺利开展。


·山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山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民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政府在搞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可以收回土地,对于被征地农民,支付一笔补偿款。一般来说,征地补偿标准每年都会发生变化,其参考依据是当年的土地平均产值。那么山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结合山东省有关政策和您...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登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按照我国1995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登记规则》,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可分为两种。 (一)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又称总登记,即有关国家机关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的全部土地进行普遍的登记。这是因为我国...


·异地身份证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吗?
      异地身份证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吗?异地身份证户口本丢了可以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具体程序如下: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


·买房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商品房是建立在国有土地上的,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才能合法建房。一般情况下,人们买的商品房后,会拿到开发商的一张土地使用证,如果没有的话,就需要购房者自己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一样,都是证明商品房的重要书面凭证。那么买房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买房...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区别是什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区别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常是联系在一起出现的,是在建设工程中时常会用到的。相信大多数人对于这二者的关系存在着疑惑,总搞不清楚他们的区别。那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区别是什么?接下来,的我...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是你对这块土地使用的权利,拥有土地使用权就一定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可以对土地进行转让、出租从中获得利益,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在农村和城镇是不一样的,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用途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


·渝北区征地补偿是如何实施的?
      渝北区征地补偿是如何实施的?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征地,征地这件事,我们最关心的就是补偿了。合理充足的补偿是避免征地拆迁矛盾的主要手段。重庆市近来发展迅猛,各地征地也开展迅速,有读者就很好奇相关地区的补偿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介绍下渝北区征地补偿是如何实施的。 ...


·卖活鸡营业执照去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卖活鸡营业执照去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按照开店类型注册,去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了解怎么注册,然后准备着手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经营范围的话是属于初级食用农产品加工, 不过建议最好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一下,毕竟各个地方注册规范都是有点差异的。《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公民、...


·批了宅基地建好新房后,又继承了老宅基地,能确权吗?
      目前该农户拥有两处宅基地,且均取得土地证,这种情况属于“一户多宅”,按照现行的宅基地确权政策,对于“一户多宅”的确权通常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由于继承关系继承房屋而占有了另一处宅基地,可以确权   这种情况和题主相似,因为你已经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了相关...


·补办农村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补办农村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我国的农村土地虽然归集体所有,但是作为土地使用者的农村居民他们还是需要持有土地使用证。农村居民只有拥有土地使用证后,才能在所有权土地范围内进行房屋建造等活动。如果土地使用证出现损毁或者遗失的话,那么土地使用证持有者就需要补办农村土地使用证。下面就...


·一、土地遗产民法典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一、土地遗产民法典分配比例是怎样的?土地遗产民法典分配比例是同一种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之间的分配能力是均等的。特殊情况当中所指的就是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以及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人员可以多分财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