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为犯犯罪中止的判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行为犯犯罪中止的判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二、犯罪中止的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中止的判罚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必须对犯罪中止的适用条件进行认定后作出处理,但如果对犯罪中止情况不能认定的,可以不符合犯罪中止条件的,则应当根据实际来进行判罚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缓刑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缓刑是一种对犯罪分很有利的制度,因为只能在法官量刑处罚的时候同时宣告缓刑,因此就需要在诉讼过程中争取缓刑才行。不过此时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法律中规定的缓刑具备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 缓刑适用的形式条件是指缓刑的适用方式。目...


·死刑犯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法律援助的案件大多数都是由于当事人没有钱请律师,当然,具体表现在我国法律上的规定并不是这样表述的,法律的规定条件是具体明确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死刑犯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规定 (一)因经济困难或者其...


·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既遂严重吗?
      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既遂严重吗?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既遂严重,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违章冒险作业...


·法条竞合绑架罪的对象是什么?
      法条竞合绑架罪的对象是什么?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法条竞合的,适用从一重罪处罚规则,法条竞合是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排除适用其他法条的情况。常见的情形有: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诈骗罪与其它特殊的诈骗犯罪,传播淫秽...


·刑法伪造金融票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伪造金融票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伪造金融票证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


·行政拘留接送后一般几天执行
      行政拘留接送后一般几天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一旦作出,立即执行。但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事实根据法律,再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本身不...


·怎么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处罚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新罪名,目的是为了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亲戚、朋友的行为,维护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公正性。实践中,如果认定具体行为构成此罪的话,那肯定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我国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缓刑期间外出身份证被查会怎么样?
      缓刑期间外出身份证被查会怎么样?缓刑期间外出身份证被查会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


·关于侵占罪是否是公诉案件
      按常理我们都知道国家对犯有罪行的公民处以相应的法律处罚,而在一般的刑事案件中有公诉和自诉案件,一般自诉案件都是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那么关于侵占罪是否是公诉案件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关于侵占罪是否是公诉案件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


·犯罪既遂有哪些表现形式
      犯罪既遂有哪些表现形式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3、举动犯。也称...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两年什么意思?
      现在社会,我们国家的刑法理论是朝着轻型化方向来进行发展的,也就是本着一些人道主义的,如果说对于一个犯罪嫌疑人,他的认罪态度比较好,而且,他的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话,那么有可能是因为我们国家缓刑制度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两年什么意思?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