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要不要承担另一方的债务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后要不要承担另一方的债务(一)单方的个人债务如果只是单方的个人债务,那么离婚后这笔债务应仍由其个人来偿还。但是,这种情况有着明确的限制条件:1、债务必须是原夫妻一方个人所欠的债务,其配偶及子女都不知道、不同意,更没有一起去借债。2、接到的款项,都是为其个人目的的私人所用,而不是家庭开支。3、即使是个人独用,也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撑。(二)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该根据原夫妻二人的约定由一方或双方共同偿还1、如果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作出约定,则债务由两人共同承担。2、如果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进行了约定,则有约定方进行偿还。值得注意的是,无论男女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是否对债务进行了约定,债权人都有权利向任何一方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同时向原夫妻双方主张权利。即使债权人仅向一方主张权利,此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凭离婚协议或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要求补偿。也就是说,夫妻间即使第债务切割进行了约定,也只对彼此有用,不能对抗其他人。二、哪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这些: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其实这二者都是包括在夫妻债务里面的,但是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只需要对其中属于共同债务的部分作出处理。因为认定为一方的债务,不管夫妻最终是否有离婚,其实另一方都是没有偿还的义务,自然也就不会涉及到分割处理的问题。
  
  
  


·债权转让抗辩权提出时间是什么时候?
      债权转让抗辩权提出时间是什么时候?根据相关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债权转让抗辩的范围因《民法通则》未对抗辩作规定,《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也未明确规定抗辩的范围,仅规定了三大抗辩...


·连带债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现在民间借贷中债权人都比较谨慎,为了防止对方违约,往往要求在主债务合同之外再订立一份担保合同。这样,保证人就承担了连带责任。一般来说,债务人都会找信誉比较好的人当自己的保证人。那么,连带债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吧。 一、连带债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


·因欠欠不还打架怎么样算轻伤
      因欠钱不还打架怎么样算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就算轻伤。如果打架导致他人受轻伤的话,那么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打架...


·欠条到期马上起诉需要怎么做?
      在当今社会中,随着消费观念的不断改革,提前消费、预支消费仿佛成了时下一种流行趋势,既然是提前消费,那就免不了债权关系,打欠条即为主流形式,随之而来的的就是欠条到期款项未收回的问题,解决手段之一就是通过司法途径起诉来解决,那么,欠条到期马上起诉需要我们注意什么呢:欠条到期马上起诉需...


·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期间,可能会因为房屋被拆迁而获得拆迁补偿款。那要是日后离婚的话,这个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确定拆迁补偿款的性质,才能准确的做出分割。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要看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公房还是私房拆迁得到的拆迁补偿款认...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借条在哪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借条在哪 一、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借条在哪? 如果法院将借条原件作为定案证据收取了,那么,判决后借条不会退还。不过,债务纠纷判决后双方当事人有争议的话可以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


·债务人和债权人有什么区别?
      债务人和债权人有什么区别?债权人主要是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债务人通常是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1、债权债务是不可以单独存在的。钱是债权人的,他借给债务人。2 、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且...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要还吗?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要还吗?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如果是共同债务那么是要还的,具体情况应当对债务的类型进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该如何写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该如何写 当双方或三方互负债权债务时,只要彼此协商一致,那么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是可以通过签订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来进行抵消的。那么,你知道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该如何写吗?我们提供了一篇模板,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以下是债权债务抵消协议范本,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债...


·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
      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一、欠款条怎么写法律生效 一个借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几种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几种 一、债务清偿的途径 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 1、正常途径 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