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形是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什么情形是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的1、出租人的资格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2、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导致合同无效。3、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4、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二、融资租赁合同所有权问题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因此,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但与一般所有人不同的是,出租人并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对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也不承担责任。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三、融资租赁合同的风险与救济物的风险由所有权人承担,此系买卖合同及普通租赁合同的一般原则。但就融资租赁交易而言,兼具融资与融物双重属性,既包括买卖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两个合同,又有出卖人、出租人和承租人三方当事人,由此导致融资租赁交易中的租赁物的风险负担问题争议较多。我国合同法第十四章未就此作出专门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分别就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风险负担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共同构成了对租赁物风险负担的规则体系。但实务中对相关条文的逻辑关系及司法适用仍存模糊之处,故有简要梳理的必要。在融资租赁关系中,涉及到三方主体,包括承租人、出卖人以及出租人。一般是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从出卖人那里买得相应的机器、设备,然后租赁给承租人使用,而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也是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的,因此与单纯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其实都是不太一样。
  
  
  


·合同到期一个月未续签合同能都获得赔偿?
      合同到期一个月未续签合同能都获得赔偿?现实中有很多合同到期之后公司不续签也没有做出任何要续签的意思,却不让员工离职,仍然要求员工继续在单位上班,我国劳动法对于这种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行为是坚决反对的并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那么,公司在合同到期一个月未续签合同,劳动者可否要求赔偿呢? 一、...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况如何赔偿?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况如何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


·中介签了合同毁约要身份证才能起诉吗
      中介签了合同毁约要身份证才能起诉吗?中介签了合同毁约起诉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起诉时原告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被告、第三人)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署名:自然人须手写签名; 法人、其他组织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名)。2、原告身份证明复印件(原告为自...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主体是什么意思?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主体是什么意思?买卖合同的诉讼主体就是在民事诉讼中有权进行使诉讼程序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诉讼行为的组织或个人。包括在诉讼中行使审判职能的人民法院,和为维护自身权益参加诉讼,与诉讼结果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行使审判权,其诉讼...


·盗脏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从物的物理性质上来说,盗脏物与其他的物品并无二样,如果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那么交易的安全性很难得到保障,我们每个人去买东西都要小心盘问物品的来源是否正规,这样极不利于交易的快速安全进行。 可是,我们去购买物品,本来就应该要清楚物品的来源,要弄清楚物品的各种性能,这样才会...


·店铺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店铺转让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在当今时代,您在生活当中不管做什么样的小本生意,可以说面临的压力都是不小的。有些时候可能因为自身经营的问题或者是其他各方的原因,想要将自己的店铺转让出去。如果有人想要买的话,自然是最好的,不过为了避免发生一些违约风险,最好要签订店铺转让合同。下面我们就为您...


·买卖合同纠纷庭审流程?
      许多当事人不了解法庭听证的步骤和程序,他们不知道该做什么或说什么。然后,我将简要介绍法庭审判的程序。在开审前进行准备和听证。书记官在开审前,必须先查明当事人是否在法庭上宣布法庭纪律。审判的准备工作就绪后,法官或者审判长宣布审判,以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询问当事人对对方...


·解除未生效合同过失赔偿是否存在?
      解除未生效合同过失赔偿是否存在?解除未生效合同过失赔偿是存在的。1、合同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2、合同标的的不能确定。3、合同标的的不能。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赠与合同形式掩盖行贿之实)。《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


·委托合同有偿和无偿规定是怎样的?
      委托合同有偿和无偿规定是怎样的?委托合同有偿和无偿规定是根据是否需要为此而付出一定的代价,来进行一个不同的区分,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的无偿合同,是指合同双方中的一方享用合同权利,但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无偿合同和有偿合同的区别就是有偿合同它可以在合同中取得一定的权益,但也需要付出一定...


·承包合同自行终止的情形?
      承包合同自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承包合同自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多少?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多少?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补偿,比如说已经工作6个月。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6个月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