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分割的诉求法院会支持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分割的诉求法院会支持吗?1、符合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会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2、《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二、协议离婚时的条件都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1、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2、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协议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4、申请登记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4、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利,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总而言之,婚内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话要有依据才行,如果在婚姻关系还没有解体的情况下,因为自己,自己的父母甚至是孩子治病,但是另一方却拒绝支付医疗费,甚至于说是故意挥霍共同财产,诸如此类的情形,还不如主张分割财产的同时就解除婚姻关系。
  
  
  


·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要怎么办
      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要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


·一,婚内女方出轨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一,婚内女方出轨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首先确定妻子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男方的基础...


·离婚可以获得多少的离婚的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夫妻离婚并不是必然就会涉及到补偿、赔偿问题。一般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情形之后,才能要求对方做出离婚补偿,那到底夫妻离婚可以获得多少的离婚的经济补偿呢?这要看离婚案件的情况是怎样,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可以获得多少的离婚的经济补偿 首先,离婚经济补偿是...


·2023最新离婚诉状范本
      夫妻离婚分为了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中需要写离婚协议书,而在诉讼离婚中则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写离婚诉状,但是这个离婚诉状究竟是怎么写的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您提供离婚诉状范本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2018最新离婚诉状范本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


·没办结婚证生孩子分手
      没办结婚证生孩子分手 出生证明和准生证是不一样的, 出生证明是孩子出生后,在生产医院办理的,只要父母身份证就能办理,一般在生完孩子出院前办理。超过一定时间未办理,需要做亲子鉴定才能办理。 准生证是需要拿结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办理的,没有结婚证办理不了。没结婚证是可以办出...


·离婚调查取证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任何的民事纠纷都需要提供证据才能够作为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自然离婚诉讼请求也不例外。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诉讼请求,然后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的,比如说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和夫妻之间共有财产收入的一些证据,如果自己不知道应该怎么取证的话,可以申请我国公检法机关介入。那么,离婚调查取证...


·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谁来行使
      子女一般是指的未成年子女,这时他们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需要为其设立监护人,来监督其行为,同时对其合法利益做出保护。那么具体来说,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谁来行使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谁来行使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


·肇庆怀集社会抚养费收取标准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
      肇庆怀集社会抚养费收取标准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0年修订)第四十七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


·一、小孩多大父母离婚可以指定监护人?
      一、小孩多大父母离婚可以指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不会让孩子自己选择。如果孩子在10周岁以上的,法律规定法官在审理孩子抚养权问题时应当征询孩子本人的意见。小孩子自己并没有指定监护人的这种权利,而且指定监护人是因为对原来的监护人存在争议,单纯的因为父母离婚就去指定监护人的这种做法法律上...


·男方在什么情况下不准起诉离婚?
      根据第34条的规定,男方在下列三种情形下不得提出:1.女方在怀孕期间。如果原审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未发现女方怀孕,女方自己发现并提出上诉,应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离婚请求。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所谓分娩,特指胎儿脱离母体作为独自存在的个体的这段时期和过程。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实,无...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