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用恶意透支无罪辩护重点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信用恶意透支无罪辩护重点有哪些?信用恶意透支无罪辩护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1、审查持卡人的信用记录及造成无力还款的原因。持卡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有持续还款行为且信用良好,但因失业、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短期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无力还款,并未继续透支,且能够提供证明其当时经济状况的合理线索的,不应当认定为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当做无罪辩护。2、审查持卡人未及时还款的原因。有证据证明持卡人对欠款数额或还款方式存在合理异议,无拒不归还欠款的意思表示,与发卡银行之间保持正常、畅通联系,积极与发卡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的,不应当认定为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做无罪辩护。3、审查透支款项是否为登记持卡人造成的及被透支后的行为表现。登记持卡人将信用卡借与他人使用,并与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偿还信用卡欠款,登记持卡人已尽及时通知使用人银行催收情况的义务的,不应当认定为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做无罪辩护。但登记持卡人与使用人共谋或明知使用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4、审查持卡人的其他情形,以证明持卡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二、审查发卡银行的催收情况审查两次催收是否为有效催收,两次催收之间的间隔是否在一个月以上。有效催收的前提是持卡人违反信用卡合约,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使用信用卡后不归还欠款。持卡人未违反与信用卡管理机构达成的最低还款额约定,还款达到最低还款额,或者推定已归还最低还款额;以及持卡人还款逾期后,发卡行未提出异议,认可其还款行为的,则不认定持卡人违反信用卡合约内容。银行的催收行为则不属于犯罪构成意义上的有效催收。三、审查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未达到一万元以上的,应做无罪辩护。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本金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发卡银行经过两次催收三个月后至公安机关立案之前,持卡人归还部分欠款的,该归还数额不计入恶意透支的犯罪数额。即恶意透支数额=公安机关立案前涉案信用卡实际消费(含提现额)数额—实际还款数额。以分期付款方式透支的,案发时未到期的透支数额一般不计入恶意透支犯罪数额。但持卡人在办理分期付款时,发卡银行已尽充分提醒义务,当持卡人出现逾期或复合其他条件时,银行有权终止分期合约,并对全部余额进行催收的,应当以全部未归还透支本金认定犯罪数额。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人喜欢刷信用卡来进行消费,而信用卡它是可以进行一个提前透支的,日后还款不上的话,很有可能会引发一些民事纠纷,甚至是刑事纠纷,当然只要不是恶意进行透支的话,一般情况下不会构成犯罪。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判刑年数是需要视案件的情况来进行判定;《刑法》第二百零六条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刑事拘留以后多少天内提请逮捕?
      一、刑事拘留以后多少天内提请逮捕?刑事拘留以后三天内提请逮捕,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刑事拘留后,如果需要逮捕当事人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的辩护主体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辩护主体有哪些?刑事诉讼的辩护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凡是在刑事诉讼中是一定诉讼职能的主要执行者,可以影响一定人的诉讼关系,对一不定式诉讼程序的产生、发展和结局能起决定性的影响或作用的机关和诉讼参与人,都是诉讼主体。二、刑事诉讼辩护人的特征1、辩...


·经济纠纷案间隔多久在拘留第二次?
      经济纠纷案间隔多久在拘留第二次?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拘留是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所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盗窃罪预警几年解除
      这个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刑释人员会被纳入永久监管人员,身份证预警要怎么解除需要到派出所查询。符合解除的,可以上报解除,不然解除不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


·非法经营罪主体是怎样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的含义相当宽泛,生产、流通到交换、销售等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可能属于经营活动。而要想对行为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的,则首先要满足此罪的主体要件。到底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怎样的?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非法经营罪主体是怎样的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


·缓刑期内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按照法律中的要求,缓刑人在缓刑期间内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同时也不能再犯新罪,否则的话就会被撤销缓刑,然后收监执行原判刑罚。但要是在缓刑期内发现漏罪的话,这样的情况下应该要怎么处理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缓刑期内发现漏罪怎么处理? 首先,《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


·入户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入户抢劫也就是进到他人的家中实施抢劫行为。不过并不是所有在他人家中实施的抢劫行为都会被认定入户抢劫。具体来说,对于入户抢劫怎么认定呢?抢劫罪的刑罚处罚本来就很严厉,而入户抢劫的危害比一般的室外抢劫危害还大,那么,我国对入户抢劫量刑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入...


·犯罪中止后被害人仍死亡的认定为犯罪中止吗
      犯罪中止后被害人仍死亡的认定为犯罪中止吗?若是犯罪中止后,有积极有效的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那么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但是犯罪中止后被害人仍然死亡,没有积极有效的行为组织结果发生,放任结果发生的,不构成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一)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二)行为...


·刑事诉讼法重新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在通常情况下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尤其是在涉及到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司法鉴定不能够保证其结果的权威性,就无法保障司法审判的公正。不过,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实在人为鉴定结果不符合自己的要求的话,也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重新鉴定的...


·行政拘留和谁关在一起,有哪些规定
      行政拘留和谁关在一起,有哪些规定《拘留所条例》 第二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二、《监狱法》第二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