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单位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第一百九十四条【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第一百九十五条【信用证诈骗罪】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二、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对个人判处自由刑的,又有以下两种情况:(1)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判处与个人犯罪相同刑罚。例如刑法第220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侵犯知识产权罪——引者注)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这里所谓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就是指依照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2)在少数情况下,判处低于个人犯罪的刑罚。例如个人犯受贿罪的,最重可以判处死刑,但根据刑法第387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见,在单位犯受贿罪的情况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的刑罚远轻于个人犯受贿罪的情况。(二)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刑法在某些情况下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即只处罚自然人而不处罚单位。例如刑法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但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处罚单位。(三)单位犯罪的处罚适用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在多数情况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在少数情况下,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那么,如何认定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呢?2001年1月21日,《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受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罪中,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对于司法机关在审理单位犯罪案件中正确地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单位诈骗一般都是涉嫌集资,或者是一些金融类的相关诈骗案件。如果其团体规模,对社会影响非常严重,我国对此类行为的案件也是加大进行调查处理。对该案的重要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关的严厉处罚,加大取缔。以免造成更多的人受害。
  
  
  


·非法集资的判决怎么量刑?
      在我国,非法集资是受到国家严厉打击的。非法集资构成一定的条件应承担刑事责任。对于非法依次罪,国家规定了它的量刑标准,法院在对案件审理结束之后,会根据该量刑标准进行判决。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非法集资的判决怎么量刑?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集资的判决怎么量刑? 对使用诈骗方...


·怎么执行死刑、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除了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外,其余的都是需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才能实际执行死刑的。但现实中有一些人法律明确规定是不适用死刑的,而对于能够适用死刑的,此时又该怎么执行死刑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


·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其实我国是并没有网络诈骗罪这个刑事罪名的,对于网络诈骗的行为,一般是规定在诈骗犯罪当中,作为诈骗犯罪的一种特殊情节处理。所以说对于网络诈骗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就要看实际有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了。 按照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票据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追诉标准,其实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在实施了相应的行为之后,如果发现并没有达到规定的追诉标准,那也是无法认定构成此罪的。而法律中对不同罪名的追诉标准有不一样的规定,其中票据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刑法上的偷窃扒窃偷盗的区别是什么?
      刑法上的偷窃扒窃偷盗的区别是什么? 一、刑法上的偷窃扒窃偷盗的区别是什么? 刑法上的扒窃和偷窃偷盗的区别在于,扒窃有固定的手段,其既是偷窃也是偷盗,偷窃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上的称呼,而偷盗一般是属于一种民间说法,三者在刑法中一般都以盗窃论处。 扒窃: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公共场所直...


·刑事审判公开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说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基本都是开庭审理,同时也是会进行公开审理,也就是允许其他人到庭旁观。但在刑事案件中也存在特殊的情况,此时就不能公开审判了,也就是刑事审判公开的例外情况,那究竟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有哪些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刑事审判公开的例外情形有...


·犯罪预备教唆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犯罪预备教唆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一、犯罪预备教唆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犯罪预备教唆犯的处罚原则具体分三种情形:一般处罚原则、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原则、教唆未遂的处罚原则。 1、教唆犯的一般刑事责任原则。 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被教唆的人已经实施所教唆的...


·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1)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将分散的卖淫行为进行集中和控制,并在...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两者的法律概念和说法是不一样的,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区别,因为只要是犯罪既遂的话就说明具备了犯罪成立的构成要件,犯罪成立的要件主要是: (1)构成要件该当性。即犯罪必须...


·危险驾驶罪的特征主要是什么
      危险驾驶其实所带来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也难以想象的。危险驾驶的种种行为,都会给您的出行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危害程度,实际上您都知道,但是仍然有一部分司机在道路上驾驶的时候,只图自己方便,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抛之脑后。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危险驾驶罪的特征主要是什...


·刑事案件打官司律师费多少钱
      刑事案件打官司律师费多少钱刑事案件涉及到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问题,因此很多时候都会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来进行辩护。委托律师肯定就是要支付律师费的,那么刑事案件打官司律师费多少钱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广东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2000-600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