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丢了可以补办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丢了可以补办吗?
  
  可以,到鉴定机构复印,加盖印章可作证据使用。司法鉴定机构伤残鉴定意见书应当立卷归档,一般永久保存;
  
  《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司法鉴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均为永久。
  
  第二十六条 鉴定机构应建立司法鉴定档案查阅制度,查阅和复制司法鉴定档案需经鉴定机构(或其所属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审判机关及侦查机关等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复制司法鉴定档案的,查阅人应当出示所在单位公函和本人工作证。
  
  律师担任代理人或辩护人需查阅司法鉴定档案的,应出示律师事务所的调查函及律师代理或辩护的相关手续和律师执业证。
  
  其他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查阅司法鉴定档案,应持司法机关证明函件及查阅人有效身份证件。
  
  第二十八条 查阅司法鉴定档案由鉴定机构派专人监督在鉴定机构指定地点阅览。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卷内材料可以摘抄或复制。摘抄、复制的司法鉴定材料只限于原始文证材料及文书原本。鉴定过程中的讨论、研究鉴定事项的会议记录、专家会鉴意见等不得摘抄、复制。档案一律不得带离阅览场所。复制的鉴定文件材料,由档案管理人员核对后,注明“复印件与案卷材料一致”的字样,并加盖鉴定机构印章。
  
  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
  
  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谁也不是故意去丢失伤残鉴定报告书的,因为伤残鉴定报告对确定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及受害者的民事赔偿标准,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遗失了的情况下并不是没有任何的解决办法了。但是千万要注意,不知道怎么补办,伤残鉴定报告的情况下不要伪造。
  
  


·一、交通事故车伤不理赔应该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车伤不理赔应该怎么办? 1、由交警部门调解 交通事故对方拒绝赔偿时,可以先经过公安机关的调解。 2、起诉 经过调节后,仍然没有达成协议,或者对方拒绝履行已经生效的调解书的,事故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


·汽车交强险免赔的情形有几种
      汽车交强险免赔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包括以下情形:(一)下列情形,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人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


·一、交通事故商业险车辆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商业险车辆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1、如果机动车一方投保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则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只是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则在三者险责任限额内确定实际应该承担的保险赔偿金额。 2、受害人的损失,未超过机动车一方应该承担...


·一、买房子交了购房预付款可以退吗?
      一、买房子交了购房预付款可以退吗?购房的预付款可以退,因为国家规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的误差比,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选择退房的,开发商应在买受人提出退房30日之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退还,并同时支付已付房款的利息。买受人...


·交通事故诉讼法院该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去哪里的法院起诉?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怎样进行交通事故诉讼呢?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法院 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的民事赔偿数额是多少?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的民事赔偿数额是多少?赔偿数额是根据造成多少损害就赔偿多少的原则来处理,从理论上讲,汽车交通事故的当事各方都可以成为民事赔偿的主体。但是,在实践中,非机动车、行人、乘车人一方多为受害主体,为赔偿请求权人,机动车方常常是施害主体,为赔偿义务人。因此,确定民事赔...


·醉驾是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一定程度时依然驾驶车辆的一种行为。南昌
      醉驾是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一定程度时依然驾驶车辆的一种行为。南昌醉驾新规定中明确规定了醉酒驾驶的处罚等级,根据驾驶车辆种类的不同和醉驾造成的后果的不同惩罚结果也不一样。不过醉驾的车辆种类也就限于机动车,喝酒后骑自行车自然不算醉驾。 一、南昌醉驾量刑标准规定如下 饮酒驾驶: 饮酒...


·没有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
      没有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


·一、交通事故赔偿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分别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赔偿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分别是多少?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


·关于汽车撞墙交强险赔偿吗?
      汽车撞墙交强险赔偿吗自己开车碰到墙上了只有交强险,不能找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只赔偿双方事故中,引起的第三方损失,只有购买车损险,才可以赔偿自身车辆损失。交强险包括: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


·判刑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判刑罚金交不起怎么办?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刑事案件判处罚金刑同样属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范围。如果罚金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