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的刑罚执行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和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
  
  2、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自伤自残是罪犯在关押场所内故意吞食异物,如钉子、大头钉等,使自己身体受到伤害、残疾等。对这类罪犯不能暂予监外执行。
  
  二、哪些情况下要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收监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收监:
  
  1、骗取保外就医的;
  
  2、以自伤、自残等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3、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
  
  4、违反公安机关监督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5、经治疗后疾病已痊愈或病情基本好转的。
  
  三、监外执行有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监外执行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只要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条件,就可以申请暂于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严重疾病不能是自残自伤的罪犯,而且如果保外就医时可能有社会危险性,则不得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此外,对于第一种情况,即罪犯犯有严重疾病的情况,需要由医院开具证明文件,此文件的开具单位必须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通过对这些证明文件的审批通过,方可交予监外执行。当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还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的罪犯,才有可能适用监外执行。而在具体适用监外执行的时候,要从正反两方面考虑,看该罪犯是否可以被暂予监外执行。若是满足监外执行的条件要求,但与此同时也具有不得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此时就不能违法对其适用监外执行。
  
  


·精神病人在什么不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在什么不负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


·犯罪预备期间有犯罪中止么?
      犯罪预备期间有犯罪中止么?是有的;1、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实行犯罪的过程中中止犯罪行为的,是犯罪实行形态的中止。例如甲携带凶器去杀乙,路上遇到几名治安联防队员,治安联防队员并不知道甲的目的...


·诈骗罪量刑幅度是什么 如何认定诈骗罪
      诈骗罪是我国刑法中比较常见的一个罪名,法律中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构成诈骗罪。 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诈骗罪?如果构成诈骗罪,就要量刑。我国相关法律中对诈骗罪量刑幅度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强奸罪如果不谅解怎么办?
      因为一时的精虫上脑而犯下的强奸案已是屡见不鲜。侵犯者为图一时的爽快,给受害人造成了身体上和精神上的永久创伤。强奸罪一旦犯下,等待你的只有法律的制裁和道德上的无尽谴责。强奸罪是人身侵害案件,特别是侵犯了被害人的性自主权,因此被害人的谅解,在量刑时能起到相当大的作用。那么,强奸罪如果...


·怎样认定行贿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有的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为了竞争一些职位,都会给负责人、领导等送礼。有的行为,就构成了行贿罪。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具体该怎样认定行贿罪呢?我国法律规定行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 一、怎样认定行贿罪 认定盗窃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


·盗墓罪会判死刑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盗墓罪会判死刑吗,有哪些法律规定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盗墓罪视情节严重,会判处三年以上至无期徒刑。我国《刑法》第六章第四节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


·未成年抢劫罪怎么判刑处罚
      在刑法上,未成年人有分成了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同的年龄阶段,承担的刑事责任也不相同。对于抢劫罪而言,部分未成年人也是可以构成此罪的,那要是未成年抢劫罪怎么判刑处罚?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未成年抢劫罪怎么...


·被发现打架多久会被拘留?
      被发现打架多久会被拘留? 一、被发现打架多久会被拘留? 被发现打架会被拘留15天,情节比较轻微的打架斗殴也有可能是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治安拘留。但打架斗殴是被刑事拘留的,刑事拘留了以后是要被判刑的,判刑的时间有可能是三年以下,也有可能是十年以上,而打架到底是被治安拘留还是刑事...


·犯罪未遂和预备中止的区别有几种
      犯罪未遂和预备中止的区别有几种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


·刑事诉讼法价格鉴定有哪些条件?
      刑事诉讼法价格鉴定要在规定的条件下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委托人和鉴定机构以及鉴定人员的相关工作都是缺一不可,包括委托书的准备、鉴定人员关于作业方案的计划、对有异议情况的解决方法。具体内容我们如下为您介绍: 一、价格鉴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委托价格鉴定;2、受理价格鉴定;?...


·刑事诉讼中哪些人适用回避
      一、哪些人适用回避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