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应该如何防范大股东控制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应该如何防范大股东控制
  
  一、公司应该如何防范大股东控制?
  
  一) 建立公司内部有效的权利制衡机制。
  
  1、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权利,并赋予监事会在特殊情况下为保护公司利益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
  
  2、限制大股东的表决权。《公司法》规定,公司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对董事会的经营权加以制约。
  
  二) 强化小股东在股东大会的提议权。
  
  《公司法》第43条规定,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明确小股东的诉讼权力
  
  1、扩大小股东的可诉范围
  
  根据《公司法》第111条的规定,小股东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小股东可以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
  
  2、规定诉讼时效
  
  《公司法》应就此增加诉讼时效之规定,具体时间以十五天为宜,因为公司决议效力的未决状态影响公司的运作。
  
  3、 调查权
  
  当小股东有正当理由怀疑公司存在违反法律和章程的行为时,可以请求法院或主管部门调查公司的经营状况。
  
  二、公司股东具有的权利包括哪些?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股东对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有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行使表决权是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丁规定,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自己信任的,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或监事。同时,股东本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董事和监事的任职资格,也有权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或监事。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股东出资后就不允许再抽回出资。股东要想退出公司,只能将自己的出资或股份转让给他人,不转让是没法退出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出资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公司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此限制。这主要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台”外,更加体现“人合”的特点。
  
  4、股东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是让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有了解的权利,这是股东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行使权利的前提。
  
  就公司的经营管理来说,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台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但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扫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井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由此可以引出,公司拒绝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股东有诉讼的权利。股东就此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受理,如果公司不能证明股东查阅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人民法院不能判决股东败诉。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盈余分配权是股东权利最核心的内容,因为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盈利。盈余分配比例一般按照股东出资比例或所持股份比例,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可以自行约定盈余分配比例,这充分体现了公司意思自治原则。但股份有限公司则不可以如此自行约定,只能按股份比例实行盈余分配。有的股东在中途退出公司时,也要求分配公司财产,这种要求并不符合法律规定。股东中途退出,只能转让股份,而不能分配财产。
  
  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只能在公司解散时行使,对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清偿全部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现在存在着的问题就是大股东在公司的话语权几乎是一言九鼎的,几位大股东都同意的事情,小股东就算有异议,也只能按照大股东的想法去执行。因此,进一步约束大股东的权力是必须要高度引起国家有关立法部门的重视,可能才会起到作用的。
  
  


·成都公司法人社保农村是否可以
      成都公司法人社保农村是否可以其实现在您在交纳社保的时候,基本上是在哪个地方上班,就会向当地的社保机构缴纳社保金。如果和正规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社保也是由用人单位来缴纳的。不过有一些人可能在担任公司法人的时候,虽然公司在成都,但是社保区在农村缴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


·初创公司融资手段有哪些?
      初创公司融资手段有哪些?一、初创公司融资手段有哪些?1、银行贷款。银行贷款被誉为创业融资的“蓄水池”,在创业者中很有“群众基础”。(1)信用贷款,指银行仅凭对借款人资信的信任而发放的贷款,借款人无须向银行提供抵押物。(2)担保贷款,指以担保人的信用为担保而发放的贷款。(3)贴现贷...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


·什么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什么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一个公司的成立,必须要有注册资金,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注册资金的相关知识,比如什么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怎么交纳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可以用吗?等等问题都是人们关心的焦点。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些问题。一、什么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一、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的材料有:《企业改制登记注册书》;《企业改制登记注册书》;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司章程;产权界定文件;产权界定文件;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股东资格证明;指定(委托)书;企业名称变更...


·股东会决议股权要超过百分之几的股东同意才能转让
      股东会决议股权要超过百分之几的股东同意才能转让?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生效。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公司非法集资监事承担什么责任
      非法集资有些时候的表面文章是做的比较充足得,像模像样的设立公司,公司内部的设立好像表面上看上去也是合法的。比如说在设立公司以后,也会依法成立监事会。不过,所有的做法都是要掩盖自己非法集资的主要目的,这是非法集资最主要的特征之一。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非法集资监事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赔偿,有哪些内容
      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了,但是也没有明确表示要辞退员工,那么,这种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赔偿呢?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介绍。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后...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率是多少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率是多少?在我国,有很多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它们的管理权是在外国,在企业分类上被归于非居民企业。针对这样的非居民企业进行的股权转让,有相关的管理办法,对所得税税率和应纳税额都有明文规定。那么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率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学习下这方面的知...


·股东大会七大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
      股东大会七大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我国公司法规定适用特别决议的事项有:1、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但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2、 公司分立、合并或变更公司形式(如非股份变股份,内资变中外合资等);3、 公司解散和注销;4、 公司章程修改。以上特别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实践,现就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