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变更法人合同模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变更法人合同模板公司变更法人合同 ___有限公司于 ___年___月由___劳动局招商,___筹建的股份制民营企业,几年来由于缺乏流动资金,公司一直没能正常生产,为了使公司尽快走上正常生产轨道,经全体股东同意将原法人___变更给___,经和___协商同意,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一、___有限公司将原法人___变更给___,___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天之内筹备资金___万元。二、本协议签订当天,___负责办理法人代表过户手续。三、分红原则,___资产评估(设备)___万元按___万元计算,占股份的___%,分红时按___%比例,___投资___万元,按___%比例分红。___年之后,___年___月___日,股份由___占___%控股。四、分红原则:每半年或一年分红一次,如果有新的资金注入,可以将利润全部分完,否则按利润的___%分红,___%用来扩大生产。五、由于___在前段经营中有欠款,正常生产后,不论从银行或理财贷的款,在保证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允许拿出部分或全部偿还债务,___用的部分,其利息由本人负责,公司要负责办理有关手续。___外欠款以及公司所有外债欠款,由自己处理还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六、___为董事长,负责全面工作,重点分管财务、办公室、后勤,___任总经理,协助王旭工作,主要分管生产、技术、设备、供销。七、新公司成立后,在原股东___的基础上,再增加___,新的股东会由___人组成。八、如果正常生产后,在银行贷款无望的情况下,为了扩大生产,允许他人入股,入股比例按以上两条投资数额比例,相应变更。九、新法人要严格遵守执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得违法经营,凡是重大问题必须经股东会讨论通过,要认真落实执行以上各条,否则,股东会有权做出处理意见。十、此协议有不当之处,经双方协商,可以随时补充修改,补充后的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注:合同签订地点:___。本协议一式六份,每个股东各持一份,财务备案一份。说明:原法人为___,今年四月份因其他原因临时变更给___,本应重新更换给___,因考虑下步公司发展需要,为了减少过户手续,经和___协商,直接将法人变更为___。 保证书见附件一股东签字: ___签字:___有限公司 二○___年___月___日综上所述,上文就是关于公司变更法人合同的模板,通过这个公司变更法人合同模板可以看出公司变更法人需要走合法程序。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公司变更法人的情况的话,可以按照上文的公司变更法人合同的模板进行操作。


·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可以将其开除吗
      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可以将其开除吗?公司会计举报偷税漏税的公司也不能开除会计,公司开除职工的法定条件是:(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


·股东代表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一、股东代表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股东代表诉讼的起诉条件是: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公司减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减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减资条件和程序 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但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减资: 1、公司资本过多, 2、公司严重亏损。 公司减资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作出减资决议; 2、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


·分公司有签合同的权利不?
      分公司有签合同的权利不?分公司有签合同的权利,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权利,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设立方式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设立方式是什么 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设立方式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由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


·公司注册要收钱吗,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要收钱吗,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有传言说为鼓励创业,国家对于注册公司实施了免费的政策,但是公司注册需要核名、刻制公章等程序,公司注册还有注册资金一说,公司注册真的不要收钱吗?那下面我们就公司注册需要的费用和公司注册资本来讨论公司注册要收钱吗这个问题,希望以下整理的内容对创...


·隐名股东权利救济方式有哪些
      隐名股东权利救济方式有哪些?1、与显名股东签订完备的书面协议隐名股东可与代持股人签订代持股协议,明确自己的实际投资人身份,约定代持股人股权行使的方式、股权收益的归属和代持股人的报酬,尤其应当约定代持股人损害隐名股东权益的情形和相应的违约责任,甚至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以此从根本上排...


·公司法人退股没办理怎么办
      公司法人退股没办理怎么办?按照公司法规定,法人作为股东,出资后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能抽逃资金的,以股份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当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一直没有分配利润的时候,法人可以要求转让股份,也就是人们所说的退股,那么,公司法人退股没办理怎么办?下面我们就来给您讲解一下。 一、公司法人退...


·可作为担保公司抵押物的有哪些?
      可作为担保公司抵押物的有哪些? 一、基本概念 1、担保公司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什么规定?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什么规定?非上市公司在我国的法律上是不允许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私自售卖转让公司的股权。那样就会造成违反的行为,会在我国法律上构成罪名。但是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股权通常是流动的。为了避免非上市公司造成犯罪的行为,所以我国法律对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了限制。那么我...


·分公司注销后签订的合同的效力
      分公司注销后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分公司注销后签的合同应该由总公司继续履行。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注销后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通过清算形成清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