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分公司可不可以签合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企业分公司可不可以签合同?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如果总公司都不允许分公司签合同,在分公司日常开展业务的过程当中,所有的合同都让总公司来签的话,那成立分公司也是多此一举,这样一来还不如总公司直接跟客户去谈判。除了民商合同,分公司自己招聘的员工,分公司要跟员工去签劳动合同。
  
  
  


·一个人可否同时在两个公司入职?
      一、一个人可否同时在两个公司入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款和第九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可以与两家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前提是前单位无异议,后单位知晓。前单位不同意的经提出拒不改正的,或者对完成前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前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劳动者赔...


·股东分红个税退手续费吗?
      股东分红个税退手续费吗分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返还手续费。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一般是指履行代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依法为取得应税收入的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现行税收相关规定,该扣缴义务人可依法向当地财税机关申请返还个税入库金额的一定比例(2%)计算的手续费...


·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还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还有法律效力吗?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将不会再具有法律效力,违约金的比例一般只会出现在买卖等普通类型的合同之中,而劳动合同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故此签署劳动合同时,一般未约定的违约金会是具体的数额,而不是赔偿的比例。二、试用期辞职要承担...


·总分公司都盖章的合同有效吗?
      总分公司都盖章的合同有效吗?是有效的;企业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印章,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印章一般认定为合同有效。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


·企业改制评估方法是什么?
       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的不断变化,对于企业来说需要审时度势进行改制。在改制的过程当中,国家对于改制的内容以及方向做出了要求。与此同时,在改制之后还需要进行相关的评估。那么企业改制评估方法是什么呢?下文中就进行了解释与分析。 企业改制评估方法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非法集资公司高管定罪是怎么样的?
      近来非法集资的现象越来越多,一些单位和者个人在向公众募集资金时不按照国家的法定程序及批准,并且承偌给予高回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国家也是严厉打击的,非法集资公司国家会给予相应的量刑及惩罚,对于非法集资公司高管定罪又是怎么样的,一起来看一下的内容。 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


·如何理解企业改制重组?
      如何理解企业改制重组? 企业成立之后,有的法人为了能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就会进行企业改制重组。在企业改制重组之前,企业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方案。改制重组之后,企业资产等都会发生变化。改制重组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涉及的工作内容有很多,如企业的账目都必须逐一清点。那么,如何理解企...


·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其实,在日常生活当中,只要可以称之为公司的经营单位,说明它的各要求都是符合国家的要求的。因为,成立公司并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也是需要满足我国公司法中的规定才可以正式成立的,否则,是没办法成立公司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在企业中公司法人可以是股东吗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在一些对公或者对外的过程中,不管是在营业执照还是相关的文件中,都能看到公司法人这个名称。我们很多人会有一些误解,公司法人在股份制公司一定是公司法人。公司法人可以是股东吗,这个是可以的。但是公司法人不一定是股东。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法人代表是股东选举或指派的,按...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含义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含义企业并购是指企业兼并和收购的统称,同时并购也是让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手段,通过并购企业可以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然而并购实质上是一项财务活动,企业在并购时会面临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企业的财务状况恶化甚至财务成果损失等后果,所以规避和防范企业并购财务风险...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内容是怎么样的?
      公司企业的创办成立都是需要一定的资金的,需要有资金做自己的行业的流动资金,并且,公司还有很多员工需要发工资,还有很多基础设施需要采购还有水电费等等一切都得从钱开师,所以一个公司的发展好坏与公司的融资能力是密切相关的。那么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内容怎样? 一、融资租赁概述 融资租赁(fi...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