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会承包经营的风险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股东会承包经营的风险有哪些?
  
  一、股东会承包经营的风险有哪些?
  
  1.公司营业权不能独立转让是内部承包经营风险存在的直接原因。
  
  承包股东向发包公司交付一定数额的承包费后,发包公司将公司的经营权承包给承包股东,使承包股东在承包期间享有公司的经营权利。但并不是将发包公司的经营在一定期限内转让给了承包股东,而是承包股东在一定范围内有行使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权利,所以,承包股东并非真正享有经营、管理权。由于企业经营上活动包括企业构成部分、组织与顾客、商品、劳务,及与资金供应者的关系等,经常变动,其客体难以量化,欠缺权利所应具的社会典型公开性,尤其是归属及排他的功能。因此,在公司内部承包经营过程中,公司经营权中哪一部分完全由承包股东行使?哪一部分完全由发包公司行使?并不能做出明确的划分。那么,必然导致在经营权在行使过程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由于权利的行使人不明确,自然地,产生的相责任人也变得模糊不清,为此,大大增加了发包公司与承包股东之间利益风险。而且,一旦公司经营权在双方“犬牙交错”的行使过程中发生“交战”,利益风险将随时发生。
  
  2.利益之争是公司内部承包经营风险存在的根本原因。
  
  公司作为公司各方参与人利益博弈的平台,追逐利益的最大化是公司各方参与人参与公司活动的本质愿望。然而,公司分配的公司利益是有限的,甚至还会“赔了夫人又折兵”。因此,为防止公司参与人不当转嫁自己应承担的风险,法律设立了多种法律制度,使公司参与人公平分享利益,平等承担风险。但这些法律制度毕竟是一种制度上的安排,是人们的一种美好愿望,并非公司的实然状态,其间还不可能杜绝道德风险。公司内部承包在不改变公司法人独立性的情况下,不但要面临公司股东之间、公司与代理人之间、公司内部人与外部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还要面临承包股东与发包公司之间、承包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诚然,公司在发包给股东承包前,双方对各种风险和利益都作了一定的评估。但是,若实际承包经营中所产生的风险或利益远远地超过先前的评估,完全突破了各方“心理底线”时,由于此种经营模式缺乏制度上的保障,那么,利益之争的战斗随时都可能爆发。这就是为什么在经营效益超出寻常丰厚和业绩一败涂地的内部承包公司中,发包公司与承包股东之间最容易“交火”的根本原因。
  
  3.潜在风险是公司内部承包经营风险中最为复杂的原因。
  
  承包股东在按约定的发包公司交付一定的承包费后,承包经营管理期间公司发生的风险将由承包股东一人承担。在承包股东承包经营前,发包公司已进行了大量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其他行为,因此,不可避免遗留下一些隐患。当这些隐患与承包股东承包经营行为相结合而暴发时,责任将如何划分?
  
  承包股东在承包经营期间,掌握着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必然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权利,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公司资源。如,人事变动;资产处置;技术资料的掌握等,虽然这些活动在表面上不会给承包公司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但是,若承包股东在承包经营期间采用“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经营方式,自己牟取暴利后,将一个“皮囊”交还给发包公司。然后用“脚投票”的方式悄然离去,将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全部留给发包公司。
  
  因此,由于公司对各种“潜在危险因素”缺乏“自我免疫力”,而承包经营又具有一定期限,使得公司在经营中的各种潜在的风险在发包公司与承包人之间“流动”,极大地增加了公司内部承包的风险。
  
  4.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认定是引起法律风险的原因。
  
  对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目前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
  
  一是无效说。该观点认为,将公司以承包合同发包给股东承包经营,实质上是以承包经营的方式代替董事会亲自经营管理公司,该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职责的具体规定,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的规定。因此,对承包合同应认定无效。
  
  二是有效说。该观点认为,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符合《公司法》鼓励公司自治的立法理念。尊重商人和公司的首创精神是培育公司竞争力的关键。根据公司法自治的思想,在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情况下,任何公司均可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经营模式。只要发包公司与承包人达成了意思表示真实的承包经营合同,而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均属有效的契约行为。作为公司或者营业的一种经营方式,承包经营既适用于传统企业(如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也适用于现代公司。
  
  三是区别说。原则上公司承包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公司承包属于企业承包的一种,法律允许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自然亦应允许公司承包经营,至少目前尚无任何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尽管承包经营不可避免地要将原本应由股东会、董事会行使的部分权利交给承包人行使,但在法律上可以视为股东会、董事会对承包人的概括性授权。因此,公司承包经营原则上不应认定无效。
  
  尽管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有效说已成为一种共识,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加上裁判水平的不一,为裁判人员提供了广阔的自由空间,使承包合同极易产生法律风险。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东会可以对公司的经营权进行承包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承包经营会引起的风险也会很多,因此,为了尽量的避免一定要几方签订好协议,尽可能的用法律来解决所有的风险,这样的经营模式才会更加的持久。
  
  
  
  
  
  


·创投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创投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一、创投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创投基金公司设立的条件如下: (一)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经营范围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三)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


·一个人可以做几家公司法人?
      一个人可以做几家公司法人?一个人可以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个是没有限制的。1、一个人可以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个是没有限制的。公司法只是规定一个人只能成立一家独资的公司。也就是说,如果已经成立过一家一个人独资公司,那么是不能再成立一个人的独资公司的,只能是两个股东以上...


·隐名股东转为实名股东应该怎样办理
      隐名股东转为实名股东应该怎样办理应是直接适用《公司法》第71条第2款之对外转让股权规则,首先须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间达成股权转让合意,进而才能谈得上其他股东的同意问题,其他股东的同意才有意义。唯有如此,方能贯彻名义股东是公司真正且合法股东的立场。仅仅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能代替显...


·公司法股东投票权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股东投票权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什么规定?股东投票权是指股东对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重大事项或决定有权利召开股东会并投票表决是否同意该决定,在公司的管理经营上,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所以表决权是股东行使权力的重要手段。那么公司法股东投票权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什么明确的规定呢?甲乙...


·公司注册资金是不是每年都要验
      公司注册资金是不是每年都要验 一、公司注册资金不需要每年都要验资 自3月开始,全国实行注册资金认缴制,工商局已经不需要验资报告,换句话说,工商局已经不再规定你缴纳期限,自己约定。 二、公司注册资本需要验资 1、公司名称必须和注册资本相匹配   企业名称不允许重复,行业与...


·两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什么
      两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什么 一、两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什么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此,无论以何种方...


·损害股东利益证据收集的方法必须合法吗?
      损害股东利益证据收集的方法必须合法吗?损害股东利益证据收集的方法必须合法,《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


·注册资本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注册资本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虽然工商免费了,税务还是按照注册资金来收印花税的。2、公司注册资本越高,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越多。3、注册资金多寡,一定程度上表示该公司的资本是否雄厚,有没有做大项目的能力,...


·企业分公司有没有签合同资质
      一,企业分公司有没有签合同资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


·公司法关于法人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法人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目前我国的公司法是现行的主要商法之一,相对来说,公司法当中针对民商经营的相关规定还是比较详细的。其中公司法关于法人的变更也有着相关的规定,公司法人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依法到工商局进行变更。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关于法人变更的程...


·主动离职起诉企业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主动离职起诉企业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辞职的: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