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是怎么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公司的董事长,虽然公司的董事长从表面上来看属于公司的最高管理者,但其实多数的普通员工并不清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可以说,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始终是相互相依的。在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时候,就意味着必须要承担这些责任。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是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典型的案例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116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4、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依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采用罚款、拘留制裁措施,必须经院长批准,另行制作民事制裁决定书。
  
  二、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或者股份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主要义务有股东出资义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有限责任)的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的义务等。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十四条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在民法典和公司法等诸多法规都由规定。总体来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承担的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民事侵权责任,某些特定情况下的违约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都有可能。经营一个公司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作为董事长,除了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才能以外,也要从各个方面监督公司的正常运转。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并购公司管理办法
      一些有实力的公司为了更好、更长远的发展往往会实行公司并购的策略,公司并购是一个大的变动,对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都有一些冲击。所以为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并购公司是有一定的管理办法的。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并购公司管理办法。 并购公司管理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


·注销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注销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一、注销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注销需要的资料主要是: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的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提交)。主要内容: (1)公司解散原因及股东会同意解散...


·一、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阶段不同公司的设立和成立是取得公司主体资格过程中一系列连续行为的两个不同阶段:设立行为发生于营业执照颁发之前;成立则发生于被依法核准登记、签发营业执照之时。实质上,公司的成立是设立行为被法律认可后依法存在的一种法律后果。2、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公司法规定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规定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一、根据《公司法》规定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活动是由发起人进行的,没有发起人,就不可能设立公司。我国及其他各国《公司法》都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数额、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


·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具体实际中,股东可以就公司的各种重大事项发起提案,并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对公司人事、架构、经营等产生直接影响,那么,作为股东的登记载体,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一...


·我国公司法人否认制度是怎样的?
      法人和自然人是法律上面的概念,像公司、政府、事业单位都是法人。作为法人,既有独立行使职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一面,也有权力受到限制的一方面。西方国家有法人否认制度,我国最新修订的公司法里面也对此进行了明确,那么,我国公司法人否认制度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我国...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怎么变更?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怎么变更? 在我国,公司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是哪种公司都会有一个法人代表,一般是董事长或者理事长担任。而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不能随意变更的,这会影响到一个公司的发展。那么,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怎么变更的呢?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


·公司转让后原账本怎么处置
      原账本要进行交接。公司转让,需要结清的事项:转让的价格、外债、社保等;需要移交的有公司章、执照、组织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账本、会计凭证等财税资料。所以账本肯定是要交接的。公司转让中最需要注意的不是转让方而是承接方(成都买公司),承接方在收购一个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先...


·股东砸店子是否是故意毁坏公司财物
      是,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公司财物不属于私人财产。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法》...


·公司固定资产转让合同怎么写?
      公司固定资产转让合同怎么写? 我们都知道公司的资产是从每一笔支出和收入中得来的,那么公司的固定财产包括非生产用的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以及未使用的固定资产,以上的资产分类在转让前也是要经过资产鉴定之后才可以进行转让的,那么,对于公司固定资产转让合同怎么写的呢,下面我们就来跟您讲...


·股东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股东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股东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一)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