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有一套按揭房一辆车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有一套按揭房一辆车怎么办?离婚有一套按揭房一辆车按照双方协商的约定来进行一个处理,或者是由法院来进行一个平均方面的分割,当然了,如果说房屋还正在进行贷款的话,那么后续的这个贷款所得的款项也需要考虑到其中来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应根据是否对房产拥有完全所有权来决定处分方式。对于拥有完全所有权的房产,即其他人对该房产均不会主张其他权利的,房产的归属可由以下几种方式决定:1、双方经过协商,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放弃该房产的,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的价值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根据婚姻法房产分割细则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2、房屋增值,双方都想取得房产但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采取竞价拍卖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将出价支付给未能取得房产的另一方作为补偿。3、双方都想放弃该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房屋评估再拍卖,就所得的款项进行分割。二、离婚车子怎么处理如果夫妻离婚时,分割一方或双方名下的汽车,应以汽车的现价为基准,拿车的一方给另一方折价款。如果双方对于汽车的现价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可以由原告方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委托有质资的评估机构对汽车的现价进行评估,法院在根据评估结论进行判决和处理。虽然说离婚时财产可以有效的得到分割,但是婚姻不是儿戏,我们不能说离婚就离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离婚只是一时之快,这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子女的严重伤害。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于离婚的一些规定还是非常的严肃的,因为毕竟每一个人结婚离婚都非常的严肃,不能够开玩笑,其中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而且还会关系到孩子,甚至是两个家庭的未来,一定要慎重考虑。
  
  
  


·一、湖北交通事故伤残8级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一、湖北交通事故伤残8级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护理费用、鉴定费、必要的交通费、住宿费;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受害者的年龄、户口性质和案件情况详细计算,以争取最大限度赔偿。...


·车祸的误工费什么时候赔?
      车祸的误工费什么时候赔?“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车祸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车祸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 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


·一、交通事故两处伤残十级有哪些赔偿?
      一、交通事故两处伤残十级有哪些赔偿?1、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规定交通事故可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


·哪些情况下负交通事故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包括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在不同的事故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同,也就意味着日后承担的赔偿比例不一样。那么交通事故什么情况承担全部责任,而什么情况下又承担同等责任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交通事故什么情况承担全部责任 一方当事...


·一审上诉期限过了提交上诉状
      对于提交上诉状超出诉讼规定的期限,一般法院不会再按照上诉处理,应该是按照申诉处理的。当事人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仅表示上诉,既未递交上诉状,又未请求延期的;或者请求延期但未获人民法院准许而且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又未递交上诉状的;或者请求延期获准后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未递交上诉状的,原审判决...


·交通事故时常发生
      交通事故时常发生,而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因交通事故致死而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往往成为人们殷切关心的问题。那么,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是否是属于遗产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白它的定义是什么,因为这是影响该标准的因素之一。它指的是因交通事故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死亡而导致的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配偶、父...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39万罚金交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39万罚金交多少?根据法律规定诈骗39万罚金交多少有法官自由裁量,《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


·转出租房子要交房产税吗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条文及房产税征收的原理,从法理上来看,转租人不应缴纳房产税。房屋转租一般要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这里所指房屋的租金收入应当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


·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内赔偿多少钱?
      一般在计算精神抚慰金的时候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即上文中提到的侵权人的过程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等。由此可见,不同地区不同情况的侵害案件的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是不一样的。一、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内赔付多少钱?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


·买房子有必要要车位吗?
      买房子有必要要车位吗? 就很有必须要要位的; 小区停车位主要分为三类: 1、产权车位 产权车位可以买卖,能够办理产权证。办出《房地产权证》后作为物权拥有其期限是无限长的,根据民法典规定:住宅使用土地的使用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并且可以买卖。 2、人防车位 这个车位不能买...


·高速公路上车速有哪些限制
      高速公路上车速有哪些限制一、高速公路上车速有哪些限制1、最高时速低于每小时70公里的机动车不能进入高速公路;2、设计最高时速超过了每小时70公里,但其实际行驶速度没有达到每小时60公里的,不得在高速公路内行驶;3、小型载客汽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4、摩托车不得超过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