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锡市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应该明确哪些条款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无锡市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应该明确哪些条款
  
  一、无锡市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应该明确哪些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收入;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3、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无许承担培训费用。
  
  4、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5、难以进行竞业限制。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
  
  6、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
  
  7、在劳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十分被动。不签劳动合同,责任主要在是企业。一旦产生劳资争议,企业拿不出重要依据——劳动合同,违法在先,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诸多不利后果。
  
  所有正式员工,一般在确立了劳动关系以后都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全日制的劳动合同的。正规的劳动合同才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如果在劳动关系管理这一块没有形成一个相对规范的管理制度,甚至员工流失率特别高的话,生产力肯定是带动不起来的。
  
  


·个人到哪里申请工伤鉴定?
      个人到哪里申请工伤鉴定? 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


·没有工资流水怎么理赔
      可以去开证明。误工费银行的流水能证明,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


·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金额巨大,因此也是需要
      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金额巨大,因此也是需要当事人严格签订书面的合同的。当然,出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情况也比较多,那您具体知道这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什么特点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作详细解答。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什么特点 1、收案数逐年...


·劳动合同法社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劳动者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重要法律文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后,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不缴纳社保,企业涉嫌违法。这方面,劳动合同法也有所规定,那么劳动合同法社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劳动合同法社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


·员工不符合辞退条件有哪些
      员工不符合辞退条件有哪些企业虽然有权利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但是员工有以下6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属于被“特殊保护”群体,企业都不可随意辞退!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


·一、劳务派遣人员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么?
      一、劳务派遣人员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么?不能辞退,这是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员工可以和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协商解决,还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


·无辜辞退员工应得到哪些补偿
      无辜辞退员工应得到哪些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意吗?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意吗 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因此,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 另外,《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还规...


·群体劳动争议案例
      群体劳动争议案例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发生劳动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随着劳动群体的维权意识增强,进来出现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时有发生。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份群体劳动争议案例来介绍一下群体劳动争议案的处理过程。一、案情回顾2013...


·劳动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劳动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


·上班两天受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两天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两天受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两天受伤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1、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