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追讨的几种解决方式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债务追讨的几种解决方式
  
  1、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三者“牵线搭桥”,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协商解决债务纠纷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自愿;
  
  (2)合乎法律法规规定;
  
  (3)不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调解法:
  
  债权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怨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l.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3、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4、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诉讼的优势表现在:
  
  (1)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
  
  (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法院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5、申请支付令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
  
  6、申请先予执行法: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
  
  (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②追索劳动报酬的;
  
  ③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2)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肯定;
  
  ②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
  
  ③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
  
  ④须有当事人的申请;
  
  ⑤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7、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采用这种方式,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讨债方法。
  
  当事人申办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即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是法人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还款协议、借据等;有关经济担保的文件,如抵押协议、担保书等;其他有关材料,如债务人的资金和偿还能力证明;要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要提供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证明。
  
  8、优先受偿权法:
  
  按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中的义务人,不支付保管费、加工费或运输费用的,权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加工或运输的财物,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
  
  9、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追偿权。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法律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仍对债权人负有保证清偿的义务。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10、代位追偿法: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通俗地说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代位权的发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民间借贷中欠债不还的情况比比皆是,而作为债权人就要想好可以通过哪些方法,才能有效的追讨回欠债。上述的几种讨债方法,只能说仅供当事人选择,实际还是应当根据自身遇到的具体情况,从中选择一种或多种恰当的方式来向债务人追讨欠债。
  
  


·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在生活中,人们向他人借钱时都会写一张借条,在借条中注明借款的金额。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它可以证明与对方的借款关系,如果对方借钱不还,可以凭借借条向法院提出诉讼。不过许多人并不知道借条应该怎么写,借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提供了一份借条范本,相信对您会有所...


·债务诉讼的标的错误怎么办?
      债务诉讼的标的错误怎么办?债务诉讼的标的错误的话,债务人可以提出异议的诉求。在民事执行中,债务人以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因清偿或超过申请执行时效而丧失强制执行力提出实体抗辩的应如何处理,民事诉讼法并无相关规定。因此,有必要建立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完善实体上的救济制度。债务人异议之诉,...


·银行贷款,他项权证必须办理吗?
      银行贷款,他项权证必须办理吗?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房价也居高不下。很多生活在一线二线的工作者难以全款购买房屋。很多人选择银行贷款。银行一般要求出具他项权证。有人疑问银行贷款,他项权证必须办理吗?他项权证是什么?下面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指在他...


·借钱不还多少钱?
      借钱不还多少钱可以立案 (一)欠多少钱与立案并无直接关联; (二)我国实行的立案登记制,立案要符合起诉相关条件即可; 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


·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需要承担吗?
      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需要承担吗要看是什么情形下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债权人就...


·刑事诉讼法询问通知条款都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涉及刑事犯罪但未具体定罪的行为人被称为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必须接受度公安机关的询问和配合办案。但是,为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我国法律在询问方面有很严格要求,那么,刑事诉讼法询问通知条款都有哪些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讯问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法的下列条款中: 第...


·承接债权债务协议书范文是什么
      承接债权债务协议书范文是什么 债权债务在实际的履行过程中经常会发生转移,这也是多发生在公司之间。新的公司承接债权债务,继续履行责任和义务。转移承接债权债务的过程,必须要确保债权债务的责任清晰明确,确保不因转移而导致债权债务发生变化,损害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具体的该怎么...


·欠钱不还躲到外面去怎么办?
      欠钱不还躲到外面去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躲到外面去怎么办? 1、遇到债务人欠钱不还躲到外面的情形,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就会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质押获得同意吗?
       一、债权转让需要通知质押获得同意吗? 债权转让需要不需要征得保证人的同意,债权转让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


·打印格式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打印格式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打印的借条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就有效,借条打印还是手工书写均有效,不对借条的效力产生影响。借条生效的条件是:(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有出借行为。二、哪些借条是无...


·债权转让时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吗
      债权转让时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吗 一、债权转让时无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吗? 各国民法对债权的转让是否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存在不同的主张。 1、自由主义。 德国民法典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美国法实际也是承认合同权利的转让无须经过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