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只有一方签字的借款合同生效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只有一方签字的借款合同生效么? 一、只有一方签字,借款合同生效么?
  如果合同一方签字后,另外一方长时间没有签字,该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借款合同,双方协商后必须签字确认,然后才能有效。如果是单位合同,还须加盖单位印章,及责任人签字。
   二、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传统民法学说认为,消费借贷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仅要双方达成合意,还必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民法学界通说认为,我国的借款合同应理解为诺成合同。即: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2、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
  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贷款人负有按合同约定拔付款项给借款人的义务,借款人负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3、借款合同大部分为要式合同
  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应当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另外,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协议书及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
  为了维护贷款人的利益,保证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和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另外,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合同法)第204条、第205条对借款的利率也作了原则性规定。根据规定,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公民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三、借贷合同何时生效?
  依《合同法》第210条规定,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分以下两种:
  1、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时。从这点来看,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2、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自签订借款合同时或者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的生效时间生效。
  我们通过上篇文章回答了借款合同只有一方签字,借款合同生效么?这个问题。借款合同的生效也遵循一般合同的生效条件,必须是双方签字才可生效。如果仅有一方签字,那么这样的借款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什么是一般侵权条款,一般侵权条款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什么是一般侵权条款,一般侵权条款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有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此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这是最常见的侵权行为,例如行为人故意损坏他人财产,故意损伤他人身体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理论,可将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


·债务资本成本率怎么算
      债务资本成本率=利率×(1-所得税税率)。即:Rd=Ri(1-T)债务资本成本是指借款和发行债券的成本,包括借款或债券的利息和筹资费用。债务资本成本是资本成本的一个重要内容,在筹资、投资、资本结构决策中均有广泛的应用。法律依据:《证券法》第二十八条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


·借钱打借条怎么写是正确的?
      借钱打借条怎么写是正确的?借钱打借条的正确写法是: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


·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怎么判刑?
      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怎么判刑? 一、 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怎么判刑? 犯了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


·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的效力有哪些
      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的效力有哪些?现代经济的复杂性让个体之间更容易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其流转更是不同于以往。现代经济生活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仅可以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流转,更可以在第三人之间转让,这种方式即为债权转让。这虽然方便了现代日益快捷的经济生活,但在这过程中有一个环节却是必...


·私人企业欠钱不还怎么办?
      私人企业欠钱不还怎么办?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


·债权抗辩权形成要件是什么?
      债权抗辩权形成要件是什么债权是对债的一种权利,债权当中存在着抗辩权,但是抗辩权的形成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法律中对于债权抗辩权形成要件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所有的要件都满足以后方可行使抗辩权,依法享有对债权的抗辩,确保利益不受损。但是形成要件究竟有哪些,可以到本文了解。 一、债权抗辩...


·吉林省行政处罚罚没款上缴规定时间是什么?
      吉林省行政处罚罚没款上缴规定时间是什么?行政处罚罚款交纳期限为十五日。主要依据如下: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


·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如何算民间借贷利息
      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如何算民间借贷利息在进行民间借贷的时候,多数情况下都是属于有偿借贷,即借款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出借的一方相应的借款利息。那通常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比较好呢?由于当事人可以自由确定民间借贷的利息,那么怎么约定才是合法的?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


·担保公司担保抵押贷款逾期会怎么样?
      担保公司担保抵押贷款逾期会怎么样? 一、抵押担保的问题 抵押担保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担保方式,担保人可以是抵押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生活中涉及大额贷款的项目,为了防范风险,往往会请担保公司进行担保,这样可以大大降低贷款收不回来的后果,因此担保公司作为一种保护层存在,那么担保公司担保抵押...


·股票与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股票与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一、股票与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股票和债券虽然都是有价证券,都可以作为筹资的手段和投资工具,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 1、发行主体不同 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 2、收益稳定性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