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监视居住可以和家人会见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监视居住可以和家人会见吗可以,但是需要执行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二、监视居住如何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监视居住人的身份和住处或者居所,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派出所执行。通常情况下,被依法采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是在其住所执行,此时自然而然就会与其家人共同居住在一起。那么,这种情况下并不存在允不允许会见家人的情况。但要是其没有固定住所,此时对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话,则往往需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那么才能与其家人会见。
  
  
  


·在哪些情况下离婚彩礼要退还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
      在哪些情况下离婚彩礼要退还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


·没有离婚是否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没有离婚是否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


·合法收养子女手续该怎么办理?
      合法收养子女手续该怎么办理? 要想收养子女的,最好是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办理手续,这样建立起合法的收养关系,才能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具体来说,合法收养子女手续该怎么办理?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如何合法收养子女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才是合法收...


·离婚财产分割都包括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都包括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


·拒绝付抚养费的男人如何处罚
      离婚抚养权分配好之后需要处理的就是没有抚养权一方支付抚养费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双方都是协商完成这些问题后才会完全进行离婚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真正离婚后可能会存在另一方不按照要求支付抚养费的情况,那如果遇到拒绝付抚养费的男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拒绝付抚养费的男人如何处罚 1、拒...


·2023向法院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夫妻离婚对股权的分割是怎样的
      如果夫妻有股权的话,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股权的分割做出处理。那么您知道夫妻离婚对股权的分割是怎样的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对股权的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股权,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完成共同财产出资行为后而享有的从企...


·一、离婚财产分配收据应该怎么写?
      一、离婚财产分配收据应该怎么写?(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据”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 ”、“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二)正文正文一...


·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一、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是: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损...


·国家赔偿方式有哪几种?
      人身受到不正当的侵害,那么就必须追求赔偿,那么在不知道赔偿方式的情况下如何做呢,在现行法律制度的影响下,必须按照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申请赔偿,那么国家赔偿方式有哪几种?在此基础上,清楚了赔偿方式,具体有哪些做法,对于这些,那么就跟着我们的脚步来一探究竟吧。 国家赔偿方式有哪几种...


·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要是有财产的话,那么就需要作出分割,但是需要注意此时能够分割的仅仅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那究竟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