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一、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二、担保合同的注意情况
  
  1、注意抵押财产的合法性
  
  抵押财产应当可以进入民事流转程序而又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抵押物合法性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如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现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同时应对担保人的身份进行考察,防止担保人不符合法律规定,致使担保合同无效。
  
  2、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
  
  抵押财产应是法律上没有缺陷,真正为抵押人所控制及占有的财产。抵押财产没有其它法律负担,在此之前没有设置过抵押,抵押的价值没有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抵押财产没有设置多重抵押。
  
  3、考虑抵押财产的变现能力
  
  对抵押财产要充分考虑其变现的能力,即使真实合法的财产其变现能力也会因各种原因降低,从而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另外应充分考虑到抵押财产不能变现的可能性,以免出现债权人无力接受该项财产又无法变现的情况。另外对一些价值虽然很高,但专业性很强的设备等财产应特别注意,由於专业性很强这类财产一般很难进行变现,一般不要接受这样的抵押。
  
  4、对保证人资格进行考察
  
  采用保证形式进行担保的情况,对保证人的资信能力及信誉必须进行认真的考察,同时必须注意担保人是否为法律限制进行担保的主体,以免出现因担保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使担保无效的情况。
  
  5、办好法律规定的手续
  
  应当与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按法律规定应办理抵押登记的,按规定到不同的登记部门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三,对法律没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为防止合同欺诈,可到当地的公证机关去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抵押登记的优点在於登记后,抵押物可以对抗第三人的要求;在办理登记的审查中可以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对可能出现的欺诈进行防范。
  
  6、其他预防手段
  
  在合同签订前,应当运用合法的调查手段通过不同渠道来核实担保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抵押权人应当要求所接受抵押财产凭证应一律为原件。对数额较大的不动产要求抵押人提供有关机构所作的资产评估报告。
  
  对于在经济案件的诉讼过程中,经常会财产保全的相关情况,其主要原因或者目的在于对相关财产进行冻结处理,避免出现私自转移财产的情况,但具体的办案程序中还涉及到担保服务,具体的合同情况应当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
  
  


·履行合同诉讼费收费规定是什么?
      履行合同诉讼费收费规定是什么?履行合同诉讼费收费规定是需要按件进行收取,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议金额或者价款的,应当按件收费。各级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关于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议金额的诉讼费收取不一的问...


·仓储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仓储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仓储是一个能反应工厂物资活动状况的综合场所, 同时也是物资流入市场的中转站。仓储为物资提供储存、周转的场所,当然,仓储的场所也是要存货人付出一定的仓储管理的费用或是在和保管人签订相关的管理合同的,那么,这次我们就带您来了解一下仓储合同范本的内容吧 仓...


·合同违约金是合同总额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是合同总额是多少?《民法典》当中没有明确规定合同违约金必须是合同总额的多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


·如何签订合同才有效 合同怎样签才有效?
      如何签订合同才有效 合同怎样签才有效? 合同的签订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需保持谨慎,避免所签的合同会无效。具体来说,当事人应该如何签订合同才有效呢?在过往年代,人们只要在文书上摁了手印,该文书一般都会生效。不过,在现今社会,当事人在合同上摁手印的效力如何...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究竟有哪些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究竟有哪些?随着买房人数的增加,物业服务合同的签约也不断上涨,但与此同时,却又越来越多的人由于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不甚了解,从而导致自己吃亏。现在,由我来为您讲解一下区别究竟是什么,而我们又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一、什么是前期...


·可撤销合同的几种情形2023
      可撤销合同的几种情形2023 一、可撤销合同的几种情形 现行法律可撤销情形可总结为: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第三方实施欺诈,使合同的一方在上当受骗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而合同的另一方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


·合同诈骗罪成立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成立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合同诈骗罪成立后合同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


·物流运输合同签订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物流运输合同签订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网商群体和规模不断扩大,网络买卖交易数量持续上升,随之而来的就是对物流运输的需求更加旺盛,在货物的运送过程中,交接的时间、地点,途中损耗的解决等事项都需要事先约定,那么,物流运输合同签订流程中有哪些要注意的...


·实施金融合同诈骗的怎么处罚?
      实施金融合同诈骗的怎么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将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


·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在拟定合同的时候,有的当事人为了方便省事就没有对违约金进行约定,以至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违约时,自己无法拿到违约金。那么,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


·出版三方合同范本要包括什么?
      出版三方合同范本要包括什么?(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合同中如果不写明当事人,谁与谁做交易都搞不清楚,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受和义务的承担,发生纠纷也难以解决,特别是在合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时候更是如此。合同中不仅要把应当规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