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以先离婚再处置财产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可以先离婚再处置财产吗?可以先离婚再处置财产,因为这一切都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己来进行决定的,比如说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离婚可以不管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孩子的问题,只是要求解除夫妻当中的法律关系,而法院判决之所以会做出掩饰,因为会发生一些纠纷。夫妻双方经过协商是可以先离婚再进行财产分割,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在双方离婚后再次起诉,或者协商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诉讼时效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于现实生活中,所出现的一些离婚案件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涉及到的一些问题也非常的复杂,所以很多的人员不愿意去管涉及到的财产和孩子,仅仅是想要脱离夫妻,法律关系这样的话,就可以再次的去追求属于自己的个人幸福。
  
  
  


·公开宣判女被告人是什么意思?
      一、公开宣判女被告人是什么意思? 当庭宣判是宣判形式之一。合议庭评议完毕或独任审判员的审理工作结束,当即在法庭上宣布判决。刑事判决当庭宣告的,判决书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判决当庭宣告的,判决书应在十日内发送当事人。当庭宣判的,人民法院同...


·一、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
      一、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婚姻关系是因为男女办理了合法的结婚手续而形成的,当然日后也是可能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导致婚姻终止,究竟婚姻终止的原因都包括了哪些?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解除的原因包括两种法律事实:(一)婚姻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终止。(二)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


·对于有子女的夫妻双方
      对于有子女的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会归其中一方所有,另一方虽然不直接抚养但是要支付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可以是一次性付清,也可以按月支付,一般来说都是按月支付的方式较多。支付的金额大多为支付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然而即便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白纸黑字的规定好了双方权利...


·新婚姻重婚的还有效吗?
      新婚姻重婚的还有效吗? 一、 新婚姻重婚的还有效吗? 新婚姻属于重婚的,肯定是无效的。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婚罪第二阶段的婚姻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会被撤销。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办理诉讼离婚程序有哪些?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等因素导致离婚,对于子女抚养权分配,婚内财产分割问题都十分的重视,当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的途径办理诉讼离婚程序时应当注意哪些步骤呢?请您跟随的我们一起阅读以下内容帮助您的理解...


·夫妻离婚财产有孩子份吗
      夫妻在离婚之后双方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财产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但是如果夫妻离婚财产有孩子份吗?孩子是不是可以和自己的父母享有同等权利分割财产?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后孩子是否可以分得财产 要看离婚时,孩子是否对家庭财产有贡献,而不是以孩子的大...


·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如何分
      结婚几年发现自己的配偶和自己有很多时候是不能和睦相处的,所以再三思量选择离婚,可是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呢,婚姻关系中财产是最麻烦的东西,一物连一物,一环扣一环,很难说清楚。对于财产这一块一直都是离婚的难点。现在我们就来和您聊一聊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几种情况。1、夫妻共同财产中公司股权的...


·国庆加班费国家规定是怎么算的?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加班工资等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除以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等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除以21.75×200%;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等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除以21....


·现在很多农村都有收取彩礼的风俗习惯
      现在很多农村都有收取彩礼的风俗习惯,所谓彩礼就是男方付给女方一定金额的彩礼,其实也有很多地方已经不认同这种要彩礼的风俗习惯了!婚姻法对于彩礼有什么要求呢?彩礼应该属于谁或者是离婚后应不应该要求对方返回彩礼呢?现在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新婚姻法关于彩礼有什么规定?您一起来看一下! 1、结...


·一、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如何分配?
      一、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如何分配?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配应当坚持公平平等的方式分割,并照顾子女和子女的原则进行。《民法典》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根据共同关系,部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对共有财产的权利。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有法律效力吗?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没有法律效力,登记结婚才确立夫妻关系,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