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时效期间,过了这个期间,权利人将很难实现权利。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亦是如此。债权人应当重视借款的诉讼时效问题,具体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对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二、借款超过诉讼时效能怎样补救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但是,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履行未完成的部分债务?应将债务人的履行视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事由,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论债务人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复(1997)4号文中指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是这条解释没有说明债权重新获得保护的理由。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诉讼时效是法律对某项权利进行保护的一个期限,过了这个期限,权利人要想实现权利,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补救,以期能够恢复或者是中断诉讼时效。因此在债务纠纷中,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避免错过时效起诉,这样对自己是很不利的。


·金额较小的欠钱不还怎么办?
      金额较小的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金额较小的欠钱不还怎么办? 1、金额较小的欠钱不还可以请人在其中进行协调,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的技巧是什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的技巧是什么 (一)、以单位犯罪着手辩护 ; 在办理非吸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几乎所有的集资类犯罪均是以公司名义进行,那么如何认定其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成为律师首先应当考虑的问题。根据1999 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具体案件应用法律有...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有欠条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有欠条怎么办?1、首先可以向欠钱人催要欠款,并且录音或录像,以此取得相应的证据。2、可以找都熟悉的人参与催款,以便以后做证人;3、催款后仍不给,则可以凭借欠条和录音录像等证据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债权。二、欠钱不还起诉的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


·老赖欠钱700元不还怎么办
      老赖欠钱700元不还怎么办?1、和对方协商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


·预付款保函申请条件是什么?
      预付款保函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预付款保函申请条件 1、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4、具有从事相应业务的资质(如对外承包资质、建筑企业施工资质等); 5、在...


·一、离婚财产与债务怎么处理?
      一、离婚财产与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


·对无赖欠钱的人怎么办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第一,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


·新婚姻法离婚前债务一方不认同怎么办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离婚前债务一方不认同怎么办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债务一方不认同的,关于是要确定该债务...


·50元欠钱不还怎么办?
      50元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50元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50元欠钱不还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若是实在不还的可以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


·债的主要担保方式有哪些
      债的主要担保方式有哪些如果没有为债权债务设立担保,很多有资金货币的人不可能放心大胆的将资金货币贷给他人,可是法律规定的债的主要担保方式有哪些呢?债的担保又有怎样的法律效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债的主要担保方式有哪些 1、保证:是指第三人(保证人)与债权人(被保证人...


·刑事拘留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拘留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日常生活中,如果提及刑事拘留,那么说明犯罪的行为已经达到刑事量刑的程度,属于较为严重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必须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那么刑事拘留条款又是如何规定的呢?为您解答。 一、刑事拘留相关条款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