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关系终止需要什么证据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婚姻关系终止需要什么证据1、涉及家庭暴力的,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2、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3、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新婚法婚姻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不得再婚。婚姻关系因主体一方死亡,必然导致婚姻关系的终止或消灭。这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综合体,夫妻关系则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关系,以配偶双方的生命存在为前提。但是在实践中,死亡有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之别。自然死亡是配偶一方或双方确定的实际死亡,这时,无论法律是否明文规定,其婚姻自然终止。而宣告死亡,则是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做出其死亡宣告的推定性死亡。它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因此,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情况下,既不需要行政机关的确认、发给离婚证,也不需要人民法院的宣告,婚姻关系就自然终止。夫妻间的婚姻关系终止,可能是因为一方死亡,也有可能是因为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婚姻被依法撤销了。其中,一方死亡,就包括了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宣告死亡也就是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公民死亡,这个时候婚姻关系就会自动终止。另一方就可以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
  
  
  


·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全国每个地方的律所都不一样,一般会根据案件的争议标的额大小、律所所在地的经济水平、律所成立时间等等来确定案件的收费标准。离婚官司的律师收费标准一般会有一个起步价,根据离婚案件所涉及的财产额大小加收一定数额,离婚分割的财产越多,律...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应注意哪些问题? 1.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原因,直接写本协议),一切都由孩子父母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为各自真实意思表示为准,只要不违反不危害孩子健康成长和法律规定就可以了。 2.变更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由父/母变更给母/父等。 3.抚养权...


·诉讼离婚调解书效力是怎样的
      在离婚过程中,作出的不同法律文书其实都是具有不同的效力。其中对于夫妻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在登记备案之后会生效,但此时也仅仅具有法律效力,但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那要是诉讼离婚调解离婚作出调解书的话,此时诉讼离婚调解书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调...


·小三的孩子怎么追讨抚养费?
      现在很多离婚案件都是因为小三引发的,小三破坏家庭感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有时候,小三还为他人生育孩子。这种属于非婚生的情况,在法律上面,孩子的权利也受到保护。小三本身拿不到赔偿,但是可以为孩子争取抚养费。那么,小三的孩子怎么追讨抚养费?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一、小三的孩子怎...


·夫妻是一种契约关系
      夫妻是一种契约关系,当初结为夫妻也是在男女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当在民政局领到红本本时,男女双方也就成了合法的夫妻,享有财产共享的权利,同时也有要为双方家庭承担责任的义务,要赡养老人,教育子女等等义务。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原本感情很好的夫妻也会遭受一些不必要或者是意...


·遇到家庭暴力行为要如何收集证据
      遇到家庭暴力行为要如何收集证据 遇到家庭暴力行为要如何收集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时,受害人一定要注意收集证人证言、报警的出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收据和病历等证据。如果是夫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遭遇家庭暴力可以离婚吗?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遇到家庭暴力行为要如...


·对方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子女抚养费吗?
      对于感情破裂的夫妻,也会有嫌弃子女的父母,不想负责任,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面对这样的情况,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怎样为孩子争取更大的权益呢,另一方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这也要实际根据法律的规定才能判断,那么我们就根据下文来了解一下关于起诉子女抚养费的问题。 一、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


·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提供什么证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了在若干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一方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所以,如果主张变更抚养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协议离婚后如何起诉抚养权
      协议离婚后如何起诉抚养权?1、向法院提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


·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的方法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的方法是怎样的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


·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时效规定是什么?
      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需要依靠法律来解决生活中的侵权行为以及纠纷问题,其中离婚过程中遇到的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也要依据法律来解决,离婚后进行财产分割是必然的,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时效问题须要去注意,那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时效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