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代位权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债权人代位权的管辖地如何确定?一般是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对于代位权诉讼的管辖问题,《合同法解释》第14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代位诉讼涉及多方当事人,存在多重法律关系,举证问题相对复杂。但各方当事人仍必须遵循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1、债权人即代位诉讼中的原告应就其行使代位权的诉讼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主要包括:一是债权人对代位诉讼中存在的两个合法债权债务关系须举证证明,这是代位诉讼的前提和基础,其中对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次债务人尤其必须履行诚实协助的义务,不得故意伪造、隐匿证据,妨碍债权人举证;其次,债权人应对其提起代位诉讼,实现其债权的保全的必要性举证证明,特别是按合同法解释规定,要明确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附条件,两项合法债权期限已届满,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尚未提起诉讼等等。2、债务人对债权人主张其行使债权的抗辩事由负举证责任,对其与次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有关情况负诚实协助的证明责任;3、第三人即次债务人对其抗辩债务人的一切抗辩事由,如不可抗力、诉讼时效等,可以同样对抗债权人,负相应的举证责任。二、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什么意思?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我国《合同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代位权制度。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三、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综上所述,国家法律上对债权人代位权的管辖地有非常明确的规定,所以债权人不能随便选择法院,不属于法院管辖的情况下,即便提交了诉讼状,法院都会直接驳回诉求的。但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案例比较少见,这种状况主要是因为债务人有些不负责任。
  
  
  


·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为了推进社会的发展,进行大型的工程建设,我们国家很多地方都面临着征收土地的问题,就拿河南省来说,河南的很多地方都会有土地被国家征收,然而土地征收必然与居民的切身利益相关,那么,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


·刑法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刑法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刑法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


·单位集资房土地使用证是怎样的
      单位集资房土地使用证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房地产行业越来越火爆,房子的价格一天一个价,在这个价格恐怖的年代,如果你所在的单位愿意做单位集资房,那真的是完美,而单位集资房建造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和商品房是不一样的,而单位集资房土地使用证与商品房的也不同。 一、什么是集资房 “集资房”...


·村集体土地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一、村集体土地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搜索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


·周口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周口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周口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各县(市)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标准通知》(豫政〔2016〕48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科学调整建设项目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费标准。调整后的新标准,以县(市)政府文...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岚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岚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吕梁市岚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吕梁市岚县的土地共分...


·离婚诉讼起诉地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离婚诉讼起诉地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但是离婚案件还是存在很多例外情况,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农村土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
      农村土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农村土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乡镇政府审核。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可以得到土地使用证。二、办理宅基地《集...


·长期两地分居的后果有哪些?
      为了生活,很多夫妻在婚后会遇到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利于促进夫妻之间的感情的,那么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后果由哪些呢?两地分居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后果 夫妻长期分居的危害有以下几点: 1、 双方饱受...


·异地处理违章怎么处理?
       驾车行驶违反交通规范的行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根据所违法的交通法则的严重程度,要对违法者进行相应的处罚程序,主要有扣分、罚款以及没收驾驶证等处罚方式。如果因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那么应该追究责任人的肇事责任。如果异地处理违章怎么处理?需要遣回原籍进行处理吗...


·房地产物业管理标准的条例的内容是怎样的?
      房地产物业管理标准的条例的内容是怎样的? 您都十分清楚的是在每一个小区都会有一个物业管理。并且对于这个物业管理服务每个居民都需要支付一定的物业管理费用。当然,我国对于房地产物业管理是存在一定的标准的。因此很多人都想知道房地产物业管理标准的条例的内容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