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情况下有补偿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情况下有补偿吗?合同未到期被辞退也不一定有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辞退员工: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非法辞退的补偿金标准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女职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过公司只能在劳动合同到期以后才能辞退员工,像有些员工工作之余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制度,公司总不能等到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再去商量着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所以说被辞退以后有没有补偿金,关键不在于合同有没有到期。
  
  
  


·签了合同毁约合同怎么办
      签了合同毁约合同怎么办?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民法典》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


·哪些情形下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哪些情形下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下列三种情形,当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者国有...


·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规定?合同法中违约责任是根据《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来认定的: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刑法中规定的刑事犯罪构成条件包括四方面的内容,即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不同的犯罪,在这四方面的内容是不太一样的。今天,我们具体来看看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都有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


·发行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发行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签订合同来保证自己的权益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在双方达成协议后继续签订合同来表明自己的诚意,同时合同也是一份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有了合同,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你知道发行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吗?让我们跟随我们一起来学习...


·合同违约金诉讼流程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合同违约金起诉的一般流程 1、首先你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


·一、没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停水断电构成违约吗?
      一、没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停水断电构成违约吗?在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停水停电条款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出租人采取的停水停电措施符合合同约定情形,并且承租人应交纳停水停电期间的租金。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司法实践对出租人停水停电措施的程度有一定限制,即如果出租人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给承租人带来...


·买卖不破租赁是如何定义的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赁合同
      买卖不破租赁是如何定义的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是可以的,第三人作为买受人可以买到该房的所有权,但在这个租赁房屋上存在的租赁关系不能消灭,必须承认该租赁关系,不能打破现存的租赁关系。受让人与承租人产生新的租赁关系,构成债的转移,承租人向新的出...


·一般合同诉讼时效期几年才会过?
      经济案件260万取保候审可以吗?经济案件260万的涉案金额,在未进行判决之前的司法审理过程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但犯罪事实认定后就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程序。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


·居间合同订立生效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订立生效是怎样的 提起居间合同,可能您有点陌生,但是说起中介合同,相信您就很熟悉了。其实居间合同也称为中介合同,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那你知道订立居间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吗?它的生效又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你讲解相关知识。 一、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


·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是侵犯财产性的一类犯罪,实施合同诈骗,往往涉及的钱财都比较多,因此,它诈骗的钱财要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