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无效产生的后果都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有效。合同无效产生的后果有哪些呢,合同无效以后怎么返还财产呢?下面是关于“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合同无效如何返还财产”的具体内容。
  一、合同无效产生的后果有哪些
  当事人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我国法律关于合同无效后民事责任的规定。根据此规定,我国法律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因无效合同造成的后果不同而不同:无效合同未履行,双方也未因此遭受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民事责任。合同已经履行的,双方应将依照合同从对方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对于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损失,如属一方过错造成,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自己的损失并赔偿无过错方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根据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二、合同无效如何返还财产
  对双方已经依据合同为给付义务的无效合同,双方应当将已经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还,这是原则规定,但在实践中有不适用这种规定的情况。如:合同对方当事人死亡、解散。合同标的本身的特性使其不能返还或标的灭失、毁损已被善意第三人取得等。在这些情况下仍然要求返还,只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破坏正常的交易秩序,有时在事实上也是行不通的。此种情况下,应该按照标的的市场价格计价补偿。
  三、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有何区别
  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4、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合同无效有以下后果: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合同无效返还财产时,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当事人不知道该怎么做,最好咨询一下专业的合同纠纷律师。
  
  
  


·签了订购合同可以毁约吗?
      签了订购合同可以毁约吗?签订了合同不可以随意违约,需要赔偿违约金。合同违约后,应该按合同中违约条款约定的内容履行违约责任。如果没有违约条款,一方当事人也可以针对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而造成的损失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合同诈骗罪民事部分如何处理?
      合同诈骗罪民事部分如何处理?合同诈骗罪的民事部份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在民法上主要属于几种情况:1、无权处分。即犯罪人无权处分他人财产,却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对方错误地认为其有处分权而与之交易,并导致该交易因有处分权人的不追认而归于无效的情形。此时犯罪人应当返还...


·合同到期合同就终止了吗?
      一般员工签订的合同都有有一定期限的,那么当合同到期合同就终止了吗?如果员工选择不续签的话,那么这个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劳动关系就结束了,至于具体的规定,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为您答疑解惑,并且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一、合同到期合同就终止了吗? 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


·煤炭购销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煤炭购销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煤炭购销合同样本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 货 时 间数量原 煤 产 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


·赠与合同撤销时间要求有什么具体规定么?
      赠与合同撤销时间要求有什么具体规定么? 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 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即《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


·附随义务自合同签订时产生吗?
       一、附随义务自合同签订时产生吗? 附随义务自合同签订时产生,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一)附随义务的概念 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


·合同取消违约金怎么算?
      合同取消违约金怎么算?合同取消,即合同解除,是基于一方或者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双方的合同关系立即终止或发生在将来的终止。那么,很多人都想知道,合同解除后,合同中有关违约金条款是否还有效呢?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合同取消违约金怎么算? 一、解除合同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委托合同终止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委托合同终止后有哪些法律后果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2)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


·诉讼时效有合同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诉讼时效有合同规定的内容是什么?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


·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
      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一、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关于合同的印章,这里有一个长期存在的交易习惯的问题,在我国,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个人名章即可,最好是签名或捺指印。 如适用财务章等其他领...


·装饰装修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在建筑建设行业由于工作性质都是进行承包方式开展,承包放与雇佣方两者之间应当签署合同来维护双方的权益。就在装饰装修行业也是如此,那么,装饰装修合同书应当如何书写呢?一般来说合同书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甲乙双方的详细信息、工程概况、违约责任追究以及装饰装修具体操作注意事项。 发包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