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贷款买房的手续怎么办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贷款买房也就是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的方式来支付买房的房款。由于贷款买房会涉及第三方也就是银行,其办理程序上也就与一般的买房程序不同。具体来讲,贷款买房的手续怎么办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的手续怎么办理
  按揭贷款买房手续如下: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5、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
  6、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7、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8、按约还款。
  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偿还完毕贷款。
  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了。
   二、办理贷款买房时需注意什么
  许多消费者现在都采用贷款方式买房,然而,贷款毕竟不是件小事,要充分考虑周全才行。消费者在贷款买房时要注意做到“六不要”: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4、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5、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6、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由于房价之高,有不少购房人都难以人足额一次性付清房款,于是纷纷选择了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通过获得银行的贷款来支付巨额房款。但贷款买房存在的风险依然有不少,一不小心将会陷入与银行以及开发商间的纠纷。如果由于自己的原因没能申请下来贷款,但是又与开发商之间签了购房合同,那购房者将很有可能会被开发商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了。


·关于安置房如何立遗嘱?
      关于安置房如何立遗嘱? 一、关于安置房如何立遗嘱? 可以通过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来处理,对于因拆迁获得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当事人的权属已经明确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立遗嘱的。如果没有获得产权的则是无法进行遗嘱处理的,安置房可以书写遗嘱然后进行公证,但是必须要事...


·家暴离婚房子怎么处理?
      家暴离婚房子怎么处理家暴行为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导致夫妻离婚的话,一般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就会适当的照顾无过错方,所以对房产的分割也是这样的。认定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根据实际的情况对房产作出分割之后,可能并不会一方获得一半,往往过错方可能要少分一些。另外,要是夫妻...


·租房合同到期未续签转租违约吗,转租有效吗?
      租房合同到期未续签转租违约吗,转租有效吗?依据法律规定,如果经过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承租人可以转租。那么此时转租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对此学界和实务界并无异议。但是,租房合同到期未续签转租违约吗?转租合同效力如何? 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回答,承租人未经租赁人同意,属于违约行为...


·购房合同上的名字能更改吗?
      购房合同上的名字能更改吗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分情形对待。(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种情形下即是说合同未备案,那么购房合同是可以进行更名的。(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在这种情形下也是有可能进行更名。(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


·一、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收益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


·房屋产权年限计算与规定是什么?
      房屋产权年限计算与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产权年限怎么计算?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


·在租房的过程中
      在租房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环节很多,而其中要求注意的也不少。这些对当事人来讲,其实都是很重要的内容,关系到自己的利益问题。那究竟租房要注意什么问题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首先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才能保证你在租房时不会被骗: 1、要细...


·回迁房能贷款吗,买卖回迁房需要注意哪些东西?
      现在有很多地方因为需要开发而被拆迁,拆迁后新的楼盘里会有一部分的回迁房,回迁房比普通的商品房价格便宜,吸引了很多普通工薪阶级的眼球,但是回迁房能像商品房买卖一样能贷款购买吗,回迁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东西呢?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 一、回迁房能贷款吗?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


·换房过程中怎么解决自己的户口迁移问题?
      换房过程中怎么解决自己的户口迁移问题? 换房过程中怎么解决自己的户口迁移问题? ?(1)卖旧房户口迁出(新房未到迁户时间) 与买家协议迁户时间延后,签订户口迁出承诺书或支付迁户保证金。(常用方法) 可以将户口暂时挂靠到人才市场(这样做会使常住户口变为集体户口,购房、入学、...


·代写房子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一、代写房子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 (2)由见证人...


·一、在上海房屋网签租赁备案怎么办?
      一、在上海房屋网签租赁备案怎么办?在上海房屋网签租赁备案的流程是携带相关资料到上海市房屋租赁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备案登记,如经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应通过上述机构和企业办理网签手续;如租赁当事人确属自行成交的,可到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即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