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贷款买房的手续怎么办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贷款买房也就是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的方式来支付买房的房款。由于贷款买房会涉及第三方也就是银行,其办理程序上也就与一般的买房程序不同。具体来讲,贷款买房的手续怎么办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的手续怎么办理
  按揭贷款买房手续如下: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5、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
  6、开立账户。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7、支用贷款。
  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8、按约还款。
  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偿还完毕贷款。
  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了。
   二、办理贷款买房时需注意什么
  许多消费者现在都采用贷款方式买房,然而,贷款毕竟不是件小事,要充分考虑周全才行。消费者在贷款买房时要注意做到“六不要”: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4、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5、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6、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由于房价之高,有不少购房人都难以人足额一次性付清房款,于是纷纷选择了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通过获得银行的贷款来支付巨额房款。但贷款买房存在的风险依然有不少,一不小心将会陷入与银行以及开发商间的纠纷。如果由于自己的原因没能申请下来贷款,但是又与开发商之间签了购房合同,那购房者将很有可能会被开发商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了。


·买房子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买房子政策是怎么规定的1、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2、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进一步提高第[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3、已...


·可以转让的集资房包括哪些
      可以转让的集资房包括哪些 一、可以转让的集资房包括哪些 目前,集资房纠纷案件主要有两类,一种是已经取得集资房产证后,因转让集资房而产生的纠纷,这种情况又分为,集资房产权全部是单位所有的情况下的转让、产权,全部是个人情况下的转让和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情况下的转让;另一...


·很多时候公民有空闲的房屋,在不愿意出售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将
      很多时候公民有空闲的房屋,在不愿意出售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这样就可以将房屋充分利用起来,收取相应的租金。那实践中,公民进行房屋出租需注意些什么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出租需注意些什么 出租房屋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出租人应向承租人...


·买房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买房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同时对于不少家庭而言,也是一件重大的事情。每个购房者都想购买满意的房屋,同时价格还不能过高。这就要求在实际买房的时候考虑清楚一些相关的因素。那究竟买房子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1、房价 如果在同一个区域的盘价格相差...


·买房人排除强制执行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一条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和第二条关于“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


·很多人忙一辈子就是为了买上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对于普通老百姓
      很多人忙一辈子就是为了买上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有了房子日子才算踏实。人们到售楼处签好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下面就要支付首付款,缴纳相关税费了。新房涉及到的税比较少,那么,新买房子要交几年税费?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新买房子要交几年税? 1、契税:90平...


·在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在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目前我国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由于社会活动的复杂多样,《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于合同效力的认定仅仅是规定了认定标准,但涉及到具体的合同,还需要结合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来认定。下面主...


·父母赠予房产合同属哪种赠与合同的类型
      父母赠予房产合同属哪种赠与合同的类型 一、赠与合同的一般分类 1、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 现实赠与,又称即时赠与,是指在合同成立之时赠与人就将标的物交付受赠人的赠与,现实赠与的合同成立与履行是同时实施的,因而可用口头形式。非现实赠与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将...


·一、房屋抵押和买卖不破租赁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抵押和买卖不破租赁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1、向法院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


·民法典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民法典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2、证件准备是关键: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


·关于买房迁户口的问题
      关于买房迁户口的问题,每个人在的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孩子学校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因此,没有必要刻意去改变什么,只要是需要的就去改变。当然,也可以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准备。一般我们在哪里打拼就会在哪里定居,这也就延伸出来的一系列有关户口、房子什么的各种问题。有足够的能力买了房子之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