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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全面履行原则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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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全面履行原则是哪些? 一、什么是合同全面履行
  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二、履行的主体
  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双方当事人来亲自完成。由他人代替自己履行,即债务 承担,应经合同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权人可拒绝接受履行。特殊情况下,合同义务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其履行。有些合同由其性质决定了只能由合同债务人亲自履行。如承揽合同,承揽人必须以自己的机器设备、技术和力量,完成加工成果。在基于双方对人身的信任而订立的合同,其义务也不能代替履行。如基于信任而请某人授课。
   三、履行的标的
  合同债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质量、期限、交货地点等履行自己的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产品数量。
   1、产品数量
  由双方在合同中确定。数量的计量方法,应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国家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方法执行。全面履行原则
   2、产品的质量
  双方应对产品质量作出明确规定。如规定不明确,按照国家质量标准执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执行。全面履行原则
   3、履行地点
  如双方约定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 相关书籍 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全面履行原则
   4、价款
  如双方约定不明确,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或者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全面履行原则
   5、期限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全面履行原则的具体内容表现为:按照合同约定的主体履行;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履行;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履行;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履行。
   四、履行方法
  各种合同的履行方法,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没有规定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履行。
  全面履行与实际履行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实际履行强调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或者提供服务,至于交付的标的物或提供的服务是否适当,则无力顾及。全面履行既要求债务人实际履行,交付标的物或提供服务,也要求这些交付标的物、提供服务符合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可见,全面履行必然是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未必是全面履行。全面履行场合不会存在违约责任,实际履行不适当时则产生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合同全面履行原则的相关规定,合同的签署代表了一个人的社会诚信,不管是什么合同只要签署了必须要遵守合同全面履行原则,保证双反能够友好交易,并且进行合法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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