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修改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法律上虽然明确规定了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但实际上个人信息泄露的这种情况是非常严重的,甚至很多事关民众个人隐私的一些信息,在很多非法平台上,只要花钱都可以查得到。甚至民众在相关软件上浏览过的这些信息,都毫无保密度可言。
  
  


·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分别怎么处罚
      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分别怎么处罚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犯罪中止和犯罪放弃一样吗?
      犯罪中止和犯罪放弃一样吗?如果行为人在自己认为不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而放弃犯罪,则不是犯罪中止,而是犯罪未遂(即“欲达目的而不能”)。自动,即自己主动,放弃,即抛弃、丢掉的意思。所谓“自动放弃”,是指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停止可以进行下去的犯罪活动。它表现为行为人认为自己有可能...


·诈骗10万能判缓刑吗
      不能。诈骗10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所以诈骗10万不能适用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


·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员罪 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司法渎职型犯罪。该罪的成立,需要具备一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达到一定的立案标准,否则的话就不能认定构成犯罪。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到话,究竟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员罪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员罪 根据我国《刑法...


·非法集资金额如何核算,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的许多地方,都有发生通过非正当手段进行非法集资的现象发生,而往往这时候,这已经构成了非法集资罪。非法集资涉案金额才会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涉案金额越大收到的处罚也越严重。而非法集资金额如何核算?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金额核算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


·刑事诉讼法关于不批捕的后续程序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不批捕的后续程序有哪些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二、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不批捕的情况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形 1、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


·刑事拘留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
      刑事拘留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


·单位行贿罪判缓刑条件是什么?
      单位行贿罪判缓刑条件是什么适用缓刑的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3年以下有期徒刑”...


·缓刑由哪个机关执行
      就具体的刑事处罚来看,肯定都是有实际的机关来负责执行的,常见的刑罚执行机关就包括了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监狱等等。那要是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同时被宣告了缓刑,那么此时缓刑由哪个机关执行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一、缓刑由哪个机关执行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要由人民法院来决定,也...


·持有犯罪既遂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持有犯罪既遂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持有型犯罪既遂是行为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持有型犯罪我国刑法规定了八种持有犯罪:(1)第128条第1款规定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2)第130条规定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3)第172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过失犯罪有形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过失犯罪有形态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过失犯罪有形态吗? 犯罪过失也有犯罪形态,犯罪形态分成以下两种: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 1、疏忽大意过失的定义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