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车私用出车祸由谁负责赔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车私用出车祸由谁负责赔偿?单位工作人员公车私用行为外在表现形式仍属履行职务或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则单位对因此发生的交通事故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判断是否属于执行工作,除一般原则外,还须考虑行为内容、时间地点、名义、受益人及是否与用人单位意志有关联等。本案中,刘某在上班时间、因用人单位车辆故障、为了用人单位利益、经领导批准而驾车外出修车,从外在表现形式看其行为是执行工作任务,其因公外出,虽在办理个人事务过程中发生事故,对外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二、私车公用的界定所谓私车公用,笔者给它下的定义是:职工私人产权的车辆,在履行职务或者执行自己所单位临时指派的任务时使用。其特征如下:其一,私车公用中的“私”字,与“公”字相对应,具有特定的含义。其“私”,仅指与“公”具有特定身份关系,也就是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个人;其“公”,仅指与职工这一特定称呼相对应的用人单位。可见,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是所谓私车公用中的基础法律关系。这一特征,使本文所指的私车公用,与用人单位和其他普通意义上的私人车辆之间可能存在的运输合同关系区分开来。其二,私车公用中的私车的产权人与实施“公用”的行为人主体同一。这一特征,使职工借用、雇用、搭乘其他人的,包括其他职工的私车进行公用的情况,与本文所指的私车公用情况得以区分。借用、雇用、搭乘其他人的车辆,在借用、雇用、搭乘人与车辆产权人之间形成了独立于用人单位之外的另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不在本文研讨范围之内。其三,“公用”的目的,须是履行职工本人所肩负的职务或者为了完成自己所在单位指派的临时任务,即“公用”的受益人必须是与该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用人单位。其四,私车公用只能出现在履行职务或者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职工在规定时间驾车上、下班的行为,由于不具有履行职务或者完成任务的内容,不属于私车公用的情形。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根据《工伤条列》第十四条的规定,仅对其人身伤害,按照工伤处理。综上可见,所谓私车公用乃是劳动合同关系与财产所有权关系交叉所形成的一种事实。私车产权人同时是劳动合同关系中的劳动者,这一身份上的重叠,构成了两种法律关系在私车公用中的第一个交叉点;劳动者在履行职务或者完成任务时,对以私车为客体的财产所有权所包含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进行了支配,使属于自己的私车成为其履行职务或者完成任务时的工具,构成了两种法律关系在私车公用中的第二个交叉点。这两个交叉点既决定了私车公用的法律性质,也形成了处理私车公用肇事后损害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公家车私用在现实社会中非常常见,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员工将单位的公车用作私用,但是如果还是为了履行职务,应当认定为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如果发生了工伤也应当由单位来承担责任,而员工不为此担责。
  
  
  


·配偶一方去世房产继承要交税吗?
      配偶一方去世房产继承要交税吗?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个人继承房屋过程中所立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5元/件缴纳印花税。如果日后要出售,直系亲属之间继承房屋...


·一、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房离婚财产分割汽车归谁?
      一、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房离婚财产分割汽车归谁? 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房离婚财产分割汽车不是共同财产,应该归个人所有,也就是说婚前由谁出资购买就归谁。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前买车,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结婚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车子仍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有车的一方自愿...


·职工上交行贿的处理可以减轻吗?
      一、职工上交行贿的处理可以减轻吗?可以减轻处罚,但只要存在行贿行为就需要刑事责任,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罪。本罪主要特征:(1)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目的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


·交强险赔什么,赔偿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赔什么,赔偿限额是多少? 按照规定,所有行驶在路面上的机动车必须缴纳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根据交强险赔偿范围进行理赔。那么交通事故中交强险赔什么?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该提交哪些资料?这些知识每一位司机朋友都应该知道,下面就由我们简单和您讲一讲。 一、交强...


·一、交通事故扣身份证多久?
      一、交通事故扣身份证多久?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并不会扣身份证,除非有交通肇事罪嫌疑被执行了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第3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


·辞职后可以个人自己交社保吗
      辞职后可以个人自己交社保吗被单位辞退后社会保险关系转为自由职业者,可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 医疗);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


·一、交通事故肱骨骨折要做工伤鉴定吗
      一、交通事故肱骨骨折要做工伤鉴定吗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伙食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而肱骨骨折通常会被鉴定为9-10级。二、交通事故肱骨骨折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无证驾驶车主如何处理
      会罚款200元至2000元,可能会拘留1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


·交通事故酒驾找人顶包如何惩罚?
      一、交通事故酒驾找人顶包如何惩罚? 1、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 2、替人“顶包”的的没肇事也不能置之事外。根据《刑法》规定,明知对方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


·修车期间交通补偿标准是什么?
      修车期间交通补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承担交通费,但要以实际票据为准。当然当事人自愿承担的除外。交通事故的赔偿,按照《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解释》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肇事者需要给予受害者因为交通事故产生的直接损失费用给予赔...


·醉酒驾驶电动车罚款多少
      醉酒驾驶电动车罚款多少怎么判定随着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很多人都习惯了在外应酬。我们都知道,中国人应酬是难免要喝酒的。但是我国现在对于酒驾抓的十分的紧,但还是有人会冒风险自己喝酒后驾车。我们一般都知道小轿车的规定,那么醉酒驾驶电动车罚款多少呢?酒驾的由交警部门处以罚款,醉驾的由法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