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疫情期间社保工资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疫情期间社保工资怎么办?可以网上申诉缴费办理,也可以在疫情解除后补办,具体情况如下:(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办税温馨提示”,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费,并打缴费凭证。(2)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人社部办公厅1月24日下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二、疫情期间的工资待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疫情期间,为了减少人员的集中,社保部门一般是不进行申报缴费处理的,相关情况只能通过网络上进行处理,涉及到工资待遇的发放也是一样,用人单位无法及时办理的,可以在后期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补办,避免造成权益受损。
  
  
  


·围墙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围墙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随着社会需求的不断的壮大,承包工程变得越来越多,而围墙工程承包很容易引起争分,无论是哪一方多会感觉到很麻烦。所以为了避免围墙工程承包的纠纷的发生,双方在签合同时候一定要谨慎,弄清楚条款。关于围墙工程承包合同,围墙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包括工程范围、...


·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后转社保吗?
      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后转社保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单位在员工辞职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员工的社保关系转移,而不是要求员工转走。也就是说,随着...


·单位出于自己生产的需要,可能在员工休息休假的时间需要安排其加
      单位出于自己生产的需要,可能在员工休息休假的时间需要安排其加班。但为了充分的保护员工的利益,法律同时也对单位安排加班的条件做出了限制,而不是随便单位安排加班的。那到底单位安排加班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安排加班的条件有哪些 加班,广义上说即延长工作时...


·工伤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夫妻一方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的,多半是会认定为工伤的,从而就会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但由于获得赔偿的时候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有的人就在问,工伤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


·员工无故被单位辞退怎样的赔偿
      员工无故被单位辞退怎样的赔偿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劳动法》对经济补偿的规定
      《劳动法》对经济补偿的规定 (一)协商一致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标准: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二)单位非违法原因导致的...


·雇佣未成年工是否会违法
      未成年工与童工不同,其中未成年工都是已经年满16周岁的了,在这种情况下以自己的劳动收入来生活的,在我国都是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于用人单位来讲雇佣未成年工的行为是否会违法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雇佣未成年工是否会违法 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


·一般打一场劳动仲裁多少钱?
      申请劳动仲裁不要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上班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部予以保障。需要提交的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


·在工程建设中,我们经常提到以及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控制好质量,
      在工程建设中,我们经常提到以及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控制好质量,做好质量管理,无论是从事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还是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工作人员,都必须做好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进行操作,从而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减少因为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人身财产问题。 一、建设...


·工伤伤残鉴定10级赔偿标准2023的规定?
      伤残鉴定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是会影响到最终赔偿的,那不同的鉴定等级所获取的赔偿金额也就不同,它一定是从一级到十级呈现一个递增的趋势的,那2017年关于伤残鉴定为10级的赔偿又是怎么规定的呢?以下就是关于工伤伤残鉴定10级赔偿标准2017的详细内容。 一、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


·一、辞职不要工资可以随时走吗?
      一、辞职不要工资可以随时走吗?辞职不要工资可以随时走,但正常情况下,辞职要一个月才能走是合法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