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疫情延期还房贷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疫情延期还房贷怎么办?疫情延期还房贷可以通过延迟还款的方式来减轻自己的还款压力。《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接受媒体采访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求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要求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的金融服务减免相关费用。《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要妥善安排征信查询服务,引导公众通过互联网、自助查询机进行征信查询。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二、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能不能降低员工工资呢?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否则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补足工资,劳动者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因此,一般情况下,企业不能随意降低工资标准。但是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如果有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者业绩相关,劳动者业绩又和劳动报酬挂钩的,可以依法降低劳动报酬;除此之外,只能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降低。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发生传染病的话,那么必须要及时的保证自身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进行隔离,当然了,对于现在正在发生的新型冠状肺炎,也是出台了很多的政策,其中最具有影响力的政策就包括金融支持,可以延期还款。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


·离婚房产析产委托书的申办流程内容有哪些?
      离婚房产析产委托书的申办流程内容有哪些? 离婚房产析产委托书是发生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在置办手续的过程中,对双方原婚姻存续期间内的共同财产进行梳理和分割(原结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包括其中),夫妻双方因此就个人对共同持有的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房屋析产一般发生于离婚、...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 通常来说,补充协议并不是一定要签的,因为大多数购房者之所以会签补充协议,都是因为要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购房者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条款与之前在合同里面签订的不一致,那么这个时候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


·一套房屋,只有产权属于自己才算真正是自己的,因此无论是自己买
      一套房屋,只有产权属于自己才算真正是自己的,因此无论是自己买房,还是别人赠送给自己房屋,我们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问题。那么作为受赠人,受赠的房屋该如何办理过户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受赠的房屋该如何办理过户 (一)办理房屋赠与过户相关规定:...


·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并不仅仅是领取结婚证这么简单,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会有共同的孩子以及共同财产,这些都需要在离婚时作出处理。我们知道 ,现金等财产的分配较为简单,但房子在分割时会因为是否婚前购买等原因而变得较为复杂。那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怎么分割?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房...


·再婚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
      再婚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再婚夫妻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往往也有了自己的个人财产,甚至有的还有个人的房产。那么日后要是再婚夫妻离婚的话,这个再婚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呢?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在婚前...


·离婚房产公积金贷款买房
      离婚房产公积金贷款买房 由于公积金贷款买房比普通银行贷款买房更加便宜,所以无论是结婚前买房还是结婚后买房者,很多人都会选择用公积金来贷款买房。说到公积金贷款买房,下面我们就来说一下离婚多久才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以及离婚后如何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离婚多久才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住房...


·买卖二手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二手房交易中出现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因为当事人对这些纠纷的不当处理,往往会给自身造成更多的利益损害。因此,就需要在遇到这类纠纷的时候慎重对待。而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也要需要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避免发生纠纷。那通常买卖二手房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


·很多时候,因为想尽快拿到现房,我们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二手房是
      很多时候,因为想尽快拿到现房,我们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二手房是他人名下的房产,情况有时候比较复杂,所以二手房交易要非常谨慎细心,尤其是关于合同的签订。下面我们随着我们来了解下二手房交易签订合同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交易签合同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


·夫妻一起供楼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一起供楼一般是指在婚后双方共同出资偿还按揭房,此时可以说都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的,那要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这种夫妻一起供楼离婚的时候房产该怎么分割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一起供楼离婚房产怎么分 根据《婚姻法解释3》第10条,夫妻一方婚...


·房屋预售条件具体包括哪些
      房屋预售条件具体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